1.文件依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撂荒地复耕种粮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莆农综〔2022〕67号)》(莆农规〔2024〕3号)、《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稳定粮油生产十六条措施的通知》(莆农规〔2024〕3号)、《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稳定粮油生产十八条措施的通知》(荔农〔2024〕56号)。
2.补助对象:原则上为全区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村集体。
3.补助内容:投资台账内撂荒耕地(2021年4月基础台账内的撂荒耕地)复耕规模5亩以上,种植不少于一季粮食作物,且平均亩产不低于当地上年平均亩产的90%。
4.补助标准:在参与其他稳粮补助的基础上,复垦规模10亩以上,每亩给予叠加复耕补贴600元,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区财政每亩再叠加复耕补贴100元;复垦规模5亩以上10亩(不含)以下,区财政每亩给予叠加复耕补贴600元。
5.申报程序:按照“主体申报、镇村核实、区级验收、资金申请、资金拨付”的流程进行。
咨询电话:0594-6723331(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594-6723331(区农业农村局)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荔城区撂荒耕地复耕种粮补助政策“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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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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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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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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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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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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