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19号)精神。
二、补助对象
支持奖补上年度改厕任务完成好、当年改厕任务重的行政村。行政村改厕设施合格率不低于90%;建立改厕建档立卡制度,以“一户一档”的方式建立数据档案;农村“厕所革命”建管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三、补助内容
主要用于支持购建标准三格(四格)化粪池,建设无动力或微动力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收集管网,购置吸粪车、吸污净化车及其它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和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
四、补助标准
原则上按一个村20万左右安排,由区级统筹确定并按规定用途实施。
五、申报流程
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区级审批、市级备案”程序办理,省级根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数量,按照因素分配法进行测算,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县(区)。
六、咨询电话:0594-6723331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分解资金至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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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生成项目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报市局备案后,项目落地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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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政府组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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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验收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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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通过后,项目实施单位申请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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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拨付资金至项目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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