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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助对象
当年度全区所有村级动物防疫员
二、补助内容
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
三、补助标准
依据《福建省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管理办法》,在每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每月增加50元,提高到每月150元。按省、市、区承担比例4:3:3进行补助。
四、申报程序
按照“村级推荐、乡镇审核、县级农业农村局资格审核、张榜公示、发放”的流程进行。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拨付到各村级动物防疫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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