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共检查各类市场236个次、食用农产品销售者1090户次、花鸟等动物经营者3户次、企业食堂25家次、餐饮服务单位238户次、口罩等防护产品经营者384户次,受理咨询投诉举报356件、已办结320件,约谈医药公司1个次,发现问题6个,向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移送案件线索6条。编制发布张贴《关于规范全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的政策提醒函》《市场开办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醒函》《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管理的工作提醒》《关于加强食品生产环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的警示提醒》《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集贸市场、大型商超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提醒》《坚决维护大米等民生物资及口罩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荔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关于双黄连口服液等相关药品的公告》、《“超市和商场将关闭5天”舆情辟谣通告》、《致荔城区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告知书》《致莆田市荔城区药械经营企业的倡议书》《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告各复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一封信》《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电梯相关工作的通知》《致荔城区开工复产企业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一封信》《关于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工复产有关事项的告知书》《餐饮服务单位温馨提示》等材料4200份。
一、惠企帮扶方面
2月19日,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十二条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并依托“荔城在线”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行政审批方面
全面推行 “自己‘批’网上办”审批服务模式,实施线上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预约办”和线下现场马上办自主选择等有效手段,对生产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民生保障物资的新上项目和转产项目,进一步压减登记注册环节、时间和成本,实行靠前指导、容缺受理、马上就办的“绿色通道”。已办理网上预审业务109件,EMS邮寄业务40件,预约现场办件6件。
三、业务指导方面
(一)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一线帮扶服务的工作部署,挂钩辖区4家企业,推动企业项目复工复产。2月19日,区局黄志雄局长陪同区政协郑世浦副主席到挂钩企业福建才子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鑫合鞋业有限公司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2月20日,区局陈伟亮总监陪同区政协胡晓英副主席到挂钩企业福建省华隆机械有限公司、莆田市杰锐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
(二)积极配合工信部门扶持引导辖区企业转产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鞋套等疫情防控物资,并为企业应急转产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对有意愿转产和新建医用口罩和医用防护服的生产企业,协调对接省药监部门,推进许可证审批进度。
(三)加强对复工企业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指导。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对辖区金利莱斯服饰、双源鞋业、百合鞋业、华峰运动、莱克鞋业、永生鞋业、艾力艾三路鞋业、鑫合鞋业、伟丰鞋业、安健致远鞋业、青春之家鞋业、远航包装、泰盛实业等转产应急口罩、防护服生产企业上门指导,提供规范生产、标准服务,并积极联系市产品检验所,为企业提供应急物资免费检验服务。
(四)加强对复工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通过荔线在线发布《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告各复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一封信》,督促复工企业和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做好复工前特种设备的全面检查,切实加强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347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群发短信形式,提醒各使用单位要做好复工前特种设备安全的全面检查和自查自纠,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对达不到复工要求的特种设备,坚决不得使用。通过39家电梯维保单位向全区近600家电梯使用单位发出《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电梯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使用管理者主体责任、落实电梯维保责任、做好维保人员安全防疫防控工作并加强值班值守,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的电梯使用安全。对已复工的祥恒包装、华峰工贸、荣发液化气站、沃尔玛、永辉超市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五)加强复工复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管。通过“荔城在线”发布了《致荔城区开工复产企业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一封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对职工用餐引导采取分时错峰隔座送餐或盒饭送餐等措施,有效避免人员聚集造成的疫情风险。发布《关于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工复产有关事项的告知书》,指导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七个强化”,即强化主体责任、强化人员管控、强化原料把关、强化食品生产加工过程防范、强化厂区卫生管理、强化食堂管控、强化社会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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