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检查。督促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依法、规范、自律地开展经营活动;着力整治当前中药饮片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二是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在辖区内对防疫物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排查,要求企业做到购销渠道合法,进货记录真实完整,能够实现产品可追溯;重点对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体(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五类防疫物及其重要原辅料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企业做到购销渠道合法,进货记录真实完整,能够实现产品可追溯。三是加强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在对无菌植入医疗器械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高值医用耗材、用于新冠疫情防控使用的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输注器具等。
针对以上专项检查,我局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44人次,检查经营、使用单位48家次,移送案件线索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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