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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健品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机制实施细则》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2-03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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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市监〔2020〕69号

 

 

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健品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机制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各基层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保健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全面整治保健品虚假宣传、质量低劣、标识说明混乱、价格虚高、会议营销等突出问题,保障保健品消费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加强综合治理推进源头防范工作的通知》(荔扫黑办〔2019〕2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莆田市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市场

乱象整治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保健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全面整治保健品虚假宣传、质量低劣、标识说明混乱、价格虚高、会议营销等突出问题,保障保健品消费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加强综合治理推进源头防范工作的通知》(荔扫黑办〔2019〕2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机制。

(二)各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区局部署要求,集合日常监管、双随机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全面摸排辖区保健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隐患。

(三)要充分利用12345、12315 等举报平台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广泛收集涉保健食品投诉举报信息,由12315投诉举报中心,对投诉举报内容分类登记,建档立案。   

(四)各所要着重针对排查和投诉举报中发现的保健品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内容等方面存在问题,落实监管措施,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整治。

(五)要依托基层综治( 网格) 平台,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组织网格员参与保健品治乱工作。

(六)对群众反映的涉保健品乱象线索问题要及时核实调查。

(七)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对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要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到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为加强对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督促落实,建立保健品市场乱象整治定期工作会议制度。

(二)主持人由分管领导担任,参会人员由药品股、执法股、商管股、12315股室负责人以及各基层所所长参加,必要时在周例会上强调部署。

(三)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议,若遇重大、紧急情况,可随时召集举行。

(四)各股室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指导基层所开展治乱整治工作。

(五)药品股负责对保健食品标签、质量及无证经营保健食品等问题进行指导。

(六)执法股负责对保健品传销、直销及会销等问题进行指导。

(七)商广股负责对保健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问题进行指导。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市场监督所于每月20日前向区局药品股报送当月保健食品治乱工作进度表,于每月20日前向区局执法股报送保健品治乱工作情况表。

(二)药品股和执法股各自收集相关工作情况汇总后,统一报送给市场股,由市场股于25日前报送区扫黑办。

(三)各基层所每年年底应分析各自辖区内保健品治乱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区局。

(四)各基层所在检查过程中,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应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市局支队:

(五)发现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保健食品经营范围、销售保健食品场所和许可证载明地址不一致等无证经营行为,保健食品经营者无进货查验记录、无票据、无供货商资质和未建立销售台账等违法行为;

(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来源不明的“三无”保健食品产品、无中文标识说明书的进口保健食品,以及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未经批准而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以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

(七)“会销”、“有奖促销”和“销售返利”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保健食品治病防病等夸大功能虚假宣传,严厉查处提供虚假宣传材料、健康讲座、权威证明、专业机构监制、专家推荐等欺诈宣传行为。

(八)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保健品生成经营企业有涉嫌营销欺诈、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九)线索移送采用书面函告形式直接送达。

(十)函告内容至少应包括违法行为发现的时间、地点、违法事项、当事人和现场检查照片等。

第四章 监督制度

(一)区局实行保健品市场检查督办督导制度

(二)由区局分管领导组织药品股、执法股、商广股等相关股室督促有关基层所开展保健品治乱工作。

(三)不定期开展督导工作,加强对各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

(四)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各所整改到位,对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治不到位的,于年底绩效考评中予以扣分。

第五章 宣传制度

(一)组织会议宣传。组织保健食品重点经营企业负责人,对保健食品市场乱象行为进行约谈

(二)开展保健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培训,要求企业认真学习好保健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不要越过法律法规的红线,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发挥重点企业的优势,做行业的示范者。

(三)新闻媒体宣传。各单位要坚持主动宣传、正面宣传,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新媒体等渠道,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保健品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及时发布权威消息,澄清虚假宣传和炒作,不断提高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识别真假的能力、增加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保健理念。

(五)现场宣传活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保健品“五进”宣传活动。以分发宣传手册、开办知识讲座、现场咨询等方式向消费者宣传保健食品知识,揭露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骗局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莆田市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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