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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民政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230531)

来源:荔城区民政局 时间:2023-05-31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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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变许可准字2023003 

莆田市荔城区青年企业家协会 

们提交的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材料,经受理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你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304MJB6188894;法定代表人:林华忠;注册资金:叁万元整;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永丰鞋业有限公司办公楼5业务主管单位:莆田市荔城区统战部你社会组织已依法登记,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并于每年5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变更、章程修改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手续,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莆田荔城区民政局(印章) 

2023531 

  

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办理机关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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