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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3)

来源:荔城区卫健局 时间:2023-06-09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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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1

莆荔卫医罚﹝2023﹞21号

经调查核实202346日和2023413日,荔城区凤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再次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杨玉英开展诊疗活动,获得违法所得403元的行为属实

荔城区凤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再次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案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莆田市荔城区卫生健康局

1、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肆佰零叁元(403.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城厢区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复议、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2

莆荔卫医罚﹝2023﹞23号

经调查核实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4日,荔城区黄石镇遮浪村卫生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程文荣开展诊疗活动行为属实。

荔城区黄石镇遮浪村卫生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案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莆田市荔城区卫生健康局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城厢区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复议、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3

莆荔卫医罚﹝2023﹞24号

经调查核实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4日,程文荣在本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在荔城区黄石镇遮浪村卫生所内开展诊疗活动,并获得违法所得94元的行为属实。

程文荣非医师行医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莆田市荔城区卫生健康局

1、没收违法所得玖拾肆元(94.00元);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执业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城厢区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复议、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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