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莆政办网传〔2020〕4号)要求,切实高效做好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民为本的思想导向,全面推进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我区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数字荔城”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前,梳理并细化基层政府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基本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持续规范,组织保障更加有力。
到2021年底前,各区直单位、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群众参与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建立。
到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开设政务公开专区;指导并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基本实现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三、重点任务
(一)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相关单位要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莆政办网传〔2020〕4号),各单位要根据市直26各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指引目录,结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事项梳理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
(二)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制度流程。加强对政府信息发布周期管理,拟定公文时要确定公开属性;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主动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积极依托政府网站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三)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本级部门资源与数据,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搭建办事和互动平台。进一步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各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
(四)拓宽线下公开渠道,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延伸。依托区、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窗口单位以及档案馆等公共服务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等服务。将政务公开触角延伸到基层农村末端,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法定公开事项和依法自治事项公开清单,优化公开方式,综合利用农村(社区)公开栏以及广播、电视、公众号等媒介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完善区域统一网络受理平台,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能力;编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环节,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六)健全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按照“引导预期、同步解读、跟踪评估”总体要求和“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实做精做细解读工作。做到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公布时同步组织开展解读。
(七)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各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要结合职责权限和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紫霄的公共政策措施等要采取听证会、座谈会、走访、问卷调查等多形式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扩大公共参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解释说明,在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全区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明确承担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切实提升依法依规公开能力。
(二)加强监督检查。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评价内容,尚未纳入的应在2020年年底前纳入。区效能办将各政务公开有关部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并在年度绩效考评中视情予以运用。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荔城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计划表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具体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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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目录编制工作 |
编制完成区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财政局、应急局、税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社局、民政局、公安分局、教育局、卫健局,各镇(街)人民政府 |
2020年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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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立专题专栏 |
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栏,并发布相关内容。 |
区政府 办公室 |
区直有关部门 |
2020年 11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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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政务公开专区 |
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 |
区政府 办公室 |
各镇(街)人民政府,区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 |
2020年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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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健全制度规范 |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配套制度。 |
区政府 办公室 |
各镇(街)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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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推进村(居)务公开 |
健全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并根据后续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
区政府 办公室 |
各镇(街)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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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积极探索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坚持试点先行,探索建立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统一公开。 |
区政府 办公室 |
各各镇(街)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
2022年 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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