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
现将《莆田市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莆田市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
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围绕全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目标,注重改革创新,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政策落实,完善监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我区实施“双轮”驱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机制
荔城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组。
组 长:黄志雄 局长
副组长:陈志海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徐金永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陈金萍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黄 昕 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 萍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伟亮 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
陈东庆 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
审批股为牵头股室,信用股、竞争法规股、知识产权股、消保股、产品质量股、标准认证股、食品股、药械股、特安股、办公室、人教股、各市场监管所等有关业务股室所为配合股室所,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全力推进全区市场监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重点任务分工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扩大告知承诺制试行范围。在上级的统筹规划下,试行内资公司注册登记告知承诺制,依托市局统一开发莆田市“一业一证”网上审批服务平台,推行章程、股东会决议等申请材料表格式、要素化填报,在全省率先实现内资公司注册登记办事时限压缩到当场即办。在全区推广仙游局小型餐馆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经验,对经营场所面积在50~150㎡且经营项目仅限热食类食品制售的小型餐馆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同时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进一步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责任单位:注册审批股、食品股、药品股、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2.深化市场监管“证照同办”审批改革。全面梳理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批事项,遵循“证随照办、便民增效、接住管好”原则,做好各级窗口审批权限调整工作,提高“证照同办”效能。突出做好市场监管所“证照同办”审批改革,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时限,降低办事门槛,打通“证照同办”审批改革“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注册审批股、办公室、各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管所,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3.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全区“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21年底前全区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根据上级文件推进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责任单位:注册审批股,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4.继续优化企业开办手续。积极与上级部门、其他涉企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将预约用水、用电、用气等更多企业开办相关事项,纳入企业“1+X”套餐内容,实现“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对标全国先进,继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高企业开办效率,保障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在内的各类内资企业登记增长率。(责任单位:注册审批股、各市场监管所,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前)
5.深入推行许可审批业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继续深入推进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17项许可审批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完善服务机制。同时,根据省局、市局统一部署,推行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通过“线上申报、快递寄递”等模式,推动许可审批业务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网上办”、“就近办”和“异地办”,进一步提升许可审批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注册审批股、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6.持续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按照国家《企业注销指引》规定,在上级的统筹安排下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税务注销等程序,实现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争取将我区纳入简易注销试点地域范围,探索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扩大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责任单位:注册审批股,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7.牵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支撑作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召集召开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推进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责任单位:反不正当竞争和政策法规股,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8.加大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力度。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存在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责任单位:反不正当竞争和政策法规股、各基层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9.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针对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护航”、“闪电”、“铁拳”等专项行动检查,重点监管与我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生产生活相关的小商品专业市场、婴幼儿玩具等涉及专利技术重要商品的专利标识情况,对发现涉嫌构成假冒专利产品的有关商品的线索按规定予以移送。(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股,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10.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引导和维权服务。通过培训、走访座谈等形式,向重点企业加强商标普法宣传;推动落实省市区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国际注册相关优惠政策;进一步发挥商标协会作用,引导商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商标注册相关法律规定,促进我区注册商标总量较快增长。按“大监管”要求做好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由12315热线集中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以便更快速帮助群众进行维权。(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股、消保股,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11.持续治理涉企收费。持续推进全区涉企收费的清理整治工作,持续强化对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我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持续推进转供电、涉企水、气价格检查,降低市场主体用电用水用气成本。(责任单位:反不正当竞争和政策法规股、各基层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三)完善新型监管机制
12.健全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完善全区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调整检查人员名录库,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科学分配监管资源,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加大对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点检查事项和重要监管领域的抽查比例,全力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将双随机抽查任务落实到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责任单位:信用股、各业务股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整合专项整治(检查)。除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上级机关布置、多部门联合开展的专项整治(检查)以及通过数据监测、抽检检测、投诉举报及突发事件等确有必要开展的专项整治(检查)外,严格控制专项整治(检查)次数。涉及到多个股室的专项整治,由牵头股室以一个文件的形式统一布置,避免对市场经营主体的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责任单位:各责任股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创新推行餐饮业“互联网+”监管。持续荔城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提升全区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效能。到2021年,力争实现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逐步推动其他餐饮单位接入“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责任单位:食品股、办公室,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15.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守住安全和质量底线,对食品药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加强与卫健部门的沟通联系与协作配合,强化疫苗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管;加强药品日常监管、监督抽检,依法依规对药品流通领域实行重点监管。以食品相关产品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不少于380批次的区级监督抽查,协助配合开展市级流通领域商品监督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安全玻璃、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电线电缆、家用电器等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的认证活动,督促相关认证机构切实加强证后监管。(责任单位:食品股、药品股、产品质量监管股、标准化认证股、消保股、各市场监管所,完成期限:长期坚持)
(四)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16.突出标准引领。引导龙头企业,特别是鞋业制造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提高我区“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数和标准数。鼓励企业参与企业标准排行榜,争当企业标准“领跑者”,对进入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企业纳入莆田市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奖励范畴。(责任单位:标准化认证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支持餐饮业恢复发展。按照省、市、区关于餐饮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部署,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支持餐饮业恢复发展,支持“莆田餐吧”、“云餐吧”发展,加强网络订餐、餐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单位:食品股、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加强基础服务。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和服务认证,加大绿色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健康服务认证和物业服务认证等自愿性认证项目的供给力度。鼓励认证机构通过开展市场调研、抓住产业发展机遇,开发和实施智能化养老健康终端产品等相关认证。做好开展3C免办审核与监管工作。(责任单位:标准化认证股,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五)强化市场监管法制保障
19.适时完善职权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事权变动,对权责事项进行适时修改,动态调整权责事项清单。坚持法定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变动,对我局“自己管、网上查”监管事项清单认真修改、完善和补充,适时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反不正当竞争和政策法规股、各相关股室,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区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组,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协同配合,持续推进。区局相关责任股室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要加强工作指导,定期跟踪督导调研,持续推动工作落实。要对标对表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创新工作方法,打造品牌亮点。要坚持问题导向,对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找原因、谋对策、求实效,破解工作瓶颈,全力保证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三)严格督查,确保成效。要建立常态化督查考核制度,按照季度通报、年度总结方式进行考评。每季度,按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各责任股室要组织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年底,由注册审批股参考季度通报、日常任务完成、营商环境考评结果等情况,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全面汇总、总结、评析,形成工作报告。季度和年度工作情况分别在全局季度、年度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通过各类媒体,持续深入开展宣传,尤其要做好改革政策全面准确宣传解读工作,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改革举措,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把企业群众期盼融入日常工作中。要广泛宣传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成效,展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良好作风和形象。
(五)推广经验,巩固成果。各单位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新进展、新动态以及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要注重总结推广,不断巩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果。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每季度的24日前向注册审批股报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工作创新做法、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意见建议等,并于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总结。
莆田市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