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推广
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两单两库一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莆市工信综合〔2021〕14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运用随机抽查的工作方法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规范市场执法行为。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梳理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事项。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事项,推广随机抽查机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中小企业股牵头制定本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实施进行动态调整。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本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各业务股室开展“双随机”抽查前,应通过抽签等方式,从相应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详见附件2);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详见附件3)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建立“递补抽取”机制。
(三)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为了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随机抽查比例为辖区内机构数的5%,抽查频次每年1-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不局限于随机抽查。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要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依法需由上级工信行政部门处罚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提请上级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各股室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抓紧制定方案。技术与信息化股要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本局实施方案,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宣传和督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检查人员培训,转变执法检查工作理念,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附件:1.荔城区工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检查对象名录库
3.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