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 政策措施
局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政处罚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发改委系统招标投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的通知(闽发改政策〔2011〕1039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发改委系统招标投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的通知
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