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荔城区财政局汇总, 2016年区本级“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56.91万元,比上年减少支出162.83万元,下降31.3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6.82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7个,因公出国(境)累计7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减少29.81万元,下降63.9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确保不突破年初预算控制额度;逐笔审核部门团组出访,将部门额度使用控制在序时进度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8.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99.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01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减少40.69万元和89.23万元,分别下降67.27%和22.98%,主要是: 严格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支出,加强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审批,加大对公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控制公车购置和运行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21.2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84批次,234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75万元,1批次,50人次。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压减3.09万元,下降12.70%,主要是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实行接待预算管理,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2016年度荔城区区本级“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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