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荔城区区级“三公”经费
决算支出情况
2017年区级“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61.02万元,比上年减少195.89万元,下降54.88%,主要是我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不突破年初预算控制额度,积极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2.86万元。全年区级部门组织出国团组3个,因公出国(境)累计4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减少3.96万元,下降23.54%,主要是我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逐笔审核部门团组出访,将部门额度使用控制在序时进度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6.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购置0辆,与2016年相比减少19.8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实施公车改革后,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7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43辆,比上年减少172.33万元,下降57.62%,主要是公车改革,车辆数减少,同时留存的公务用车依然严格控制运行经费支出,加强公务用车审批,认真落实公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有效控制运行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21.4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24批次,1846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19万元,增长0.89%,主要是2017年度上级检查、督导较上年增多,政府办接待费增加;海峡两岸交流活动增多,如海峡两岸一家亲交流促进会和第九届海峡论坛妈祖文化行动周,台办接待费增加。
附件:2017年荔城区区级“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
2018年 8 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