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配套政策方案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3号)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核操作规程>》(闽人社发〔2024〕69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6月1日-2025年6月30日15名劳动者申请见证补贴,经“见证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比对通过(具体名单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4-6701906、0594-6701905;来信投递:荔城区劳动就业中心(邮政编码:351100);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接待单位:荔城区劳动就业中心,地址:荔城区镇海街道东梅路599号东梅小区二楼。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学员的个人账户。
特此公示。
附件:荔城区2025年第六期“见证补贴”名单
荔城区人社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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