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农〔2021〕153号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
各镇(街道)扶贫办: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21〕1号)、《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莆委发〔2021〕3号)和《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区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荔财预〔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为我区可享受扶贫政策脱贫人口继续购买精准扶贫保险。根据各镇街审核确认上报的参保脱贫人口名单,应下达2021年度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精准扶贫保险区级财政资金69.1万元(详见附件1)。另2020年度保险周期内有脱贫人口动态调整新增参保人员6人,应追加下达区级财政资金0.0889万元(详见附件2)。现将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精准扶贫保险区级财政资金共计69.1889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3),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目标及对象
(一)扶持目标:有力破解“因病返贫、因灾返贫”等难题,提高脱贫户应对突发意外和重大疾病的能力,筑牢脱贫户防范意外风险和重大疾病的保障线,巩固提升脱贫成效,防止返贫现象发生。
(二)扶持对象:可享受扶贫政策的荔城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其中2016年精准识别后新考录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不予纳入参保范围;
二、抓好工作落实
各镇(街道)应在区级资金下达后,尽快落实保险保费镇(街道)配套资金,所需配套资金由镇(街道)自筹。及时与保险公司进行对接,并于10月12日前完成2021年度精准扶贫保险的续保签约购买工作。工作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请于10月30日前报告区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三、强化资金监管
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荔城区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荔财农〔2019〕51 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拨付、跟踪、监督、检查和验收管理,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公告公示,根据《荔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荔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的通知》(荔扶办〔2018〕48号)精神,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2021年度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精准扶贫保险区级
财政资金分配表
2.2020年度新增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精准扶贫保险
区级财政资金追加情况表
3.荔城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精准扶贫保险区级财
政资金汇总表
4.2021年度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精准扶贫保险区级
财政资金项目任务清单
5.2021年度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精准扶贫保险区级
财政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2日
|
(此件主动公开) |
附件1
2021年度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精准扶贫保险区级财政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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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 |
参保人数(人) |
区级补助标准(元/人/年) |
资金金额 (元) |
|
西天尾镇 |
102 |
500 |
51000 |
|
新度镇 |
66 |
500 |
33000 |
|
黄石镇 |
425 |
500 |
212500 |
|
北高镇 |
730 |
500 |
365000 |
|
镇海街道 |
3 |
500 |
1500 |
|
拱辰街道 |
56 |
500 |
28000 |
|
合计 |
1406 |
/ |
691000 |
附件2
2020年度新增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精准扶贫保险区级财政资金追加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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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 |
增保人数(人) |
增保金额(元) |
追加区级财政资金(元) |
|
北高镇 |
6 |
1031.3 |
889 |
|
合计 |
9 |
1031.3 |
889 |
附件3
荔城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精准扶贫保险区级财政资金汇总表
单位:元
|
镇(街道) |
2021年度补助资金 |
2019年度追加补助资金 |
合计 |
|
西天尾镇 |
51000 |
0 |
51000 |
|
新度镇 |
33000 |
0 |
33000 |
|
黄石镇 |
212500 |
0 |
212500 |
|
北高镇 |
365000 |
889 |
365889 |
|
镇海街道 |
1500 |
0 |
1500 |
|
拱辰街道 |
28000 |
0 |
28000 |
|
总计 |
691000 |
889 |
691889 |
附件4
2021年度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精准扶贫保险区级财政资金项目任务清单
项目单位
|
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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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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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天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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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发生意外死亡和伤残可获保险赔付10万元、疾病死亡赔付5万元、重大疾病赔付5万、意外住院每日补贴100元(封顶1.8万元)、疾病住院每日补贴50元(封顶0.9万元)。
|
新度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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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发生意外死亡和伤残可获保险赔付10万元、疾病死亡赔付5万元、重大疾病赔付5万、意外住院每日补贴100元(封顶1.8万元)、疾病住院每日补贴50元(封顶0.9万元)。
|
黄石镇
|
脱贫人口发生意外死亡和伤残可获保险赔付10万元、疾病死亡赔付5万元、重大疾病赔付5万、意外住院每日补贴100元(封顶1.8万元)、疾病住院每日补贴50元(封顶0.9万元)。
|
北高镇
|
脱贫人口发生意外死亡和伤残可获保险赔付10万元、疾病死亡赔付5万元、重大疾病赔付5万、意外住院每日补贴100元(封顶1.8万元)、疾病住院每日补贴50元(封顶0.9万元)。
|
镇海街道
|
脱贫人口发生意外死亡和伤残可获保险赔付10万元、疾病死亡赔付5万元、重大疾病赔付5万、意外住院每日补贴100元(封顶1.8万元)、疾病住院每日补贴50元(封顶0.9万元)。
|
拱辰街道
|
脱贫人口发生意外死亡和伤残可获保险赔付10万元、疾病死亡赔付5万元、重大疾病赔付5万、意外住院每日补贴100元(封顶1.8万元)、疾病住院每日补贴50元(封顶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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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2021年度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精准扶贫保险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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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
项目单位 |
产 出 指 标 |
效 益 指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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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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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要求 |
资金年度支出情况 |
指标1:帮助脱贫户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巩固脱贫成效,防止返贫。 |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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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 |
西天尾镇 |
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购买精准扶贫保险,每人保费580元/年(区级财政补助500元/人,镇(街道)配套80元/人)。 |
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保险购买,资金使用拨付到位。 |
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巩固脱贫成效,防止返贫。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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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度镇 |
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购买精准扶贫保险,每人保费580元/年(区级财政补助500元/人,镇(街道)配套80元/人)。 |
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保险购买,资金使用拨付到位。 |
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巩固脱贫成效,防止返贫。 |
无 |
|
|
黄石镇 |
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购买精准扶贫保险,每人保费580元/年(区级财政补助500元/人,镇(街道)配套80元/人)。 |
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保险购买,资金使用拨付到位。 |
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巩固脱贫成效,防止返贫。 |
无 |
|
|
北高镇 |
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购买精准扶贫保险,每人保费580元/年(区级财政补助500元/人,镇(街道)配套80元/人)。 |
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保险购买,资金使用拨付到位。 |
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巩固脱贫成效,防止返贫。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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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街道 |
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购买精准扶贫保险,每人保费580元/年(区级财政补助500元/人,镇(街道)配套80元/人)。 |
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保险购买,资金使用拨付到位。 |
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巩固脱贫成效,防止返贫。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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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辰街道 |
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购买精准扶贫保险,每人保费580元/年(区级财政补助500元/人,镇(街道)配套80元/人)。 |
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保险购买,资金使用拨付到位。 |
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巩固脱贫成效,防止返贫。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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