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荔城区农业农村局下达2021年雨露计划补助结余资金统筹调剂用于省派第一书记村巩固脱贫攻坚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1-11-01 08:30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北高镇: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效益,支持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政〔2018〕13号)、《福建省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44号)、《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福建省雨露计划补助资金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8〕16号)、《关于预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对2021年雨露计划补助结余资金0.6万元(闽财农指〔2021〕15号、荔财农〔2021〕36号)进行调剂安排。统筹调剂资金分配方案经公示无异议,现下达给你们,该笔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福岭村的巩固脱贫攻坚项目建设。

  请你镇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文件要求,主动与福岭村对接,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及时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做好资金使用公示公开工作。要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并做好资金的校审和项目有关材料的保管,加强资金监管。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