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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债权债务治理 推进整治工作成效

来源: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7-1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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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也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内容。目前在村级“三资”管理中存在债权债务清收不及时的问题,大部分是历史遗留的呆账、欠账、税费等,且存量额数目不小。2023年以来,荔城区在开展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村级三资管理专项审计调查工作中,发现部分村居存在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

  新度镇龙头村3笔应收应付款长期挂账没有及时清理,一笔应收款为社会抚养费3.48万元,该村干部通过上门了解,发现债务人家庭条件特殊,经济收入薄弱,且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无法收回。2笔的应付款1.5945万元和2.5668万元,因2位当事人李某松和某同本人已过世,无法支出。针对上述问题,新度镇龙头村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会上逐笔核实分析长期挂账的应收应付款问题及无法支付、收回原因,提出给予作坏账处理意见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龙头村向新度镇农经站上报《债权债务遗留问题申请报告》,该镇农经站及时给予调账处理。

  定期核实村级债权债务,保证账账相符是农村集体资金监管的手段之一。今后应加强清理核实以前产生的债权债务,积极追收债权,归还债务。对确实无法回收的债权和归还的债务,应通过相关程序,并上报镇(街)经管站批准后核销,避免一届一届往下挪,未在任期内制定还款计划,及时催讨等工作,导致存在坏帐的可能,使集体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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