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点和福建省美丽休闲乡村的通知》(闽农加函〔2021〕84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莆政农〔2021〕54号)和《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莆农综〔2021〕201号)文件要求,以及《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休闲农业示范点奖补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2〕60号)、《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农综〔2022〕125号)、《关于下达休闲农业示范点奖补资金的通知》(荔财农〔2022〕50号)文件精神,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对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点--莆田市荔城区中欧文旅小镇建设项目开展项目检查验收,通过查看项目现场,查看建设合同、转账凭证、正式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验收结果如下:
1、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点和福建省美丽休闲乡村的通知》(闽农加函〔2021〕843号)文件,莆田市荔城区中欧文旅小镇项目列入2021年度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休闲农业示范点。
2、莆田市研学旅行有限公司在示范点内河道两侧建设有两栋建筑物。河道左侧为民俗文化多功能厅,占地350平方米,河道右侧为农耕文化展示馆,占地187.1平方米;建筑屋面和外墙有生态稻草、树皮等装饰;场馆内有石磨、水车、打谷机等传统农业用具,墙面有用具挂图等。建设总投资为60万元。
该项目符合奖励补助:其中奖励性、“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项目补助、“先建后补”资金15万元(给予不超过投入的30%的资金补助)的补助方式。项目建设的农耕民俗文化展示设施,有建设合同、转账凭证、正式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补助资金与资金使用用途一致,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现拟支付资金补助20万元。欢迎各界人士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提出建议和意见。
1.公示日期: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6日(共计5个工作日)
2.受理单位: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3.受理电话:0594-6723331
4.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六城门城门街505弄15号
5.办公邮箱:ny6723331@163.com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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