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莆田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市厅级领导挂钩推动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的通知》、《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2〕115号)文件精神,市里下达我区2023年度市厅级领导挂钩示范片区补助资金600万元,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报支,用于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
为强化财政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排分配使用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予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项目和资金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或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向区委乡村振兴办提出意见。
1.公示日期:2022年12月13日—12月22日
2.监督单位:中共荔城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监督电话:0594-6723331;
4.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城门街505弄15号;
5.通信邮箱:ptslcqxczxb@163.com
中共荔城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1
2023年市厅级领导挂钩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补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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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别 |
乡村振兴重点村(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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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天尾镇后黄村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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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天尾镇林山村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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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黄石镇江东村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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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黄石镇华堤村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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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高镇江边村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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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北高镇山前村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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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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