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 中共莆田市委农办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选派第六批驻村第一书记和开展“机关+农村”结对共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委组通〔2021〕21号)、《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机关+农村”结对共建村帮扶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3〕89号)文件要求,我区拟下达2023年市级“机关+农村”结对共建帮扶资金80万元,用于持续发展壮大结对共建村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水平。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
为强化财政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排分配使用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予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资金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或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向区委乡村振兴办提出意见。
1.公示日期:2023年10月31日—11月6日
2.监督单位:中共荔城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监督电话:0594-6723331;
4.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城门街505弄15号;
5.通信邮箱:ptslcqxczxb@163.com
中共荔城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 2023年市级“机关+农村”结对共建村帮扶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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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别 |
补助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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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天尾镇后黄社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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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天尾镇林山村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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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黄石镇江东村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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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黄石镇华堤村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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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高镇江边村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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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北高镇山前村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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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度镇宝胜村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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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拱辰街道西洙村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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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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