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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批前公示(JC2024011)

来源: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7-19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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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度镇大坂村4户、东宋村1户、沟尾村2户、东埔余村3户建房(农村宅基地)申请已经所在村居初审符合条件,并拟同意上报镇政府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户主信息 

报批人口情况 

宅基地及农房情况 

申请宅基地及建房情况 

备注 

姓名 

性别 

户口所在地 

建房 

类型 

申请宅基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建筑 

层数 

四至情况 

1

苏国裕

新度镇大坂村

报批人口6人,分别:苏国裕(申请人)、苏美珍(妻子)、苏金明(儿子)、苏珍平(儿媳)、苏晨(孙子)、苏杰(孙子)

现宅基地面积114.24m2,权属证书号:荔集建(96)字第420589号,现宅基地处置情况:保留

原址翻建

120

360

三层

东至:村道1.0m

西至:耕地1.0m

南至:村道1.0m

北至:埕地0.5m

 

2

陈志

新度镇大坂村

报批人口6人,分别:陈志(申请人)、陈鸿(儿子)、陈漫妮(女儿)、翁燕春(母亲)、陈英(姐姐)、陈诗媱(外甥女)

现宅基地面积181.92m2,权属证书号:闽(2023)莆田市不动产权第LC017179号,现宅基地处置情况:保留

原址翻建

150

450

三层

东至:村道1.0m

西至:村道0.5m

南至:村道1.0m

北至:卓加国0.5m

 

3

林国兴

新度镇大坂村

报批人口4人,分别:林国兴(申请人)、陈春兰(妻子)、林赛雅(女儿)、林鹤轩(儿子)

现宅基地面积110m2,权属证书号:莆田县(1996)荔字第985号,现宅基地处置情况:保留

原址翻建

110

330

三层

东至:耕地1.0m

西至:耕地1.0m

南至:埕地5.0m

北至:耕地1.0m

 

4

翁金凡

新度镇大坂村

报批人口4人,分别:翁金凡(申请人)、陈瑞珍(妻子)、翁新斌(儿子)、翁丽花(女儿)

现宅基地面积112.23m2,权属证书号:荔集建(96)字第420314号,现宅基地处置情况:保留

原址翻建

110

330

三层

东至:耕地1.0m

西至:村道0.5m

南至:村道1.0m

北至:埕地0.5m

 

5

宋国富

新度镇东宋村宋厝20号

报批人口4人,分别:宋国富(申请人)、朱满玉(妻子)、宋红仔(儿子)、宋浦(儿子)

现宅基地面积62.40m2,权属证书号:荔集用(1996)第421579号,现宅基地处置情况:保留

原址翻建

100

300

三层

东至:公路0.5 m

西至:宋国盛1m

南至:土埕3 m

北至:宋志清2m

 

6

蔡金成

新度镇沟尾村

报批人口5人,分别:蔡金成(申请人)、林金梅(妻子)、蔡志伟(儿子)、黄凤梅(儿媳)、蔡子轩(孙子)

现宅基地面积38.16m2,权属证书号:荔集建(96)字第421145号,现宅基地处置情况:保留

原址翻建

100

300

三层

东至:土埕2.0m

西至:蔡瑞华1.0m

南至:蔡金盛共墙

北至:杂地1.4m

 

7

蔡金盛

新度镇沟尾村

报批人口5人,分别:蔡金盛(申请人)、蔡燕玉(妻子)、蔡亮亮(儿子)、黄淑婷(儿媳)、蔡妍心(孙女)

现宅基地面积38.16m2,权属证书号:荔集建(96)字第421146号,现宅基地处置情况:保留

原址翻建

100

300

三层

东至:土埕2.0m

西至:蔡瑞华1.0m

南至:郑国忠共墙

北至:蔡金成共墙

 

8

蚁国兴

新度镇东埔余村

报批人口6人,分别:蚁国兴(申请人)、蚁美妹(妻子)、蚁清海(儿子)、范丽娟(儿媳)、蚁思琪(孙女)、蚁安楠(孙子)

现宅基地面积207.1m2,权属证书号:荔集建(96)字第422025号、第422026号,现宅基地处置情况:保留

原址翻建

150

450

三层

东至:村道2m

西至:土埕0m

南至:蚁玉坤1m

北至:杂地0m

 

9

余国燕

新度镇东埔余村

报批人口6人,分别:余国燕(申请人)、陈美珍(妻子)、余棚(儿子)、余惠仙(儿媳)、余东(儿子)、余文洪(父亲)

现宅基地面积81.04m2,权属证书号:荔集建(96)字第422304号,现宅基地处置情况:保留

原址翻建

120

360

三层

东至:余国兴0.8m

西至:村道2m

南至:村道3.5m

北至:村道3.6m

 

10

余国雄

新度镇东埔余村

报批人口6人,分别:余国雄(申请人)、黄超颖(妻子)、余晨麟(儿子)、余晨露(女儿)、余剑美(父亲)、余春金(母亲)

现宅基地面积173.8m2,权属证书号:荔集用(2013)第L00074号,现宅基地处置情况:保留

原址翻建

150

450

三层

东至:余智勇8m

西至:村道1m

南至:余金珍 2 m

北至:余国志、余国金1m

 

  村民如有异议纠纷,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新度镇大坂村、东宋村、沟尾村、东埔余村或者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8日。

  特此公示。

  新度镇大坂村联系电话:18650232200

  新度镇东宋村联系电话:15160232807

  新度镇沟尾村联系电话:13808590688

  新度镇东埔余村联系电话:13959596956

  区级农村建房投诉电话:0594-6723331  0594-5021909

  莆田市荔城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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