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度镇大坂村3户、善乡村2户、东宋村1户建房(农村宅基地)申请已经所在村居初审符合条件,并拟同意上报镇政府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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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户主信息 |
报批人口情况 |
现宅基地及农房情况 |
申请宅基地及建房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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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户口所在地 |
建房 类型 |
申请宅基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m2) |
建筑 层数 |
四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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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英兰 |
女 |
新度镇大坂村 |
报批人口4人,分别:张英兰(申请人)、郑海斌(儿子)、郑海燕(女儿)、陈秋妹(母亲) |
现宅基地面积213.33m2,权属证书号:闽(2024)莆田市不动产权第LC008440号,现宅基地处置情况:保留 |
原址翻建 |
130 |
390 |
三层 |
东至:耕地 1.0m 西至:村道1.0m 南至:郑国文3.0m 北至:耕地 1.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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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国泰 |
男 |
新度镇大坂村 |
报批人口4人,分别:林国泰(申请人)、陈云英(妻子)、 林宇涵(女儿)、林宇欣(女儿) |
现宅基地面积69.37m2,权属证书号:闽(2023)莆田市不动产权第LC014158号,现宅基地处置情况:保留 |
原址翻建 |
100 |
300 |
三层 |
东至:傅文凤3.0m 西至:林丽玉共墙 南至:埕地0.1m 北至:耕地1.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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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林丽玉 |
女 |
新度镇大坂村 |
报批人口4人,分别:林丽玉(申请人)、郑珠怡(女儿)、林元连(父亲)、陈玉妹(母亲) |
现宅基地面积69.37m2,权属证书号:闽(2023)莆田市不动产权第LC014159号,现宅基地处置情况:保留 |
原址翻建 |
100 |
300 |
三层 |
东至:林国泰共墙 西至:耕地.1.0m 南至:埕地0.1m 北至:耕地1.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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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郑永兴 |
男 |
新度镇善乡村大路下19号 |
报批人口4人,分别:郑永兴(申请人)、徐碧芳(妻子)、郑宇晞(儿子)、郑宇涵(儿子) |
现宅基地面积147.85m2,权属证书号:荔集建(96)字第414484号,现宅基地处置情况:保留 |
原址翻建 |
130 |
390 |
三层 |
东至:外墙外1米邻公共水沟 西至:距0.5米至新桂路 南至:距2.25m 邻郑元应 北至:距0.45m邻林清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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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郑云添 |
男 |
新度镇善乡村大路下19号 |
报批人口3人,分别:郑云添(申请人)、郑庆修(父亲)、刘秀连(母亲) |
现宅基地面积147.85m2,权属证书号:荔集建(96)字第414484号,现宅基地处置情况:保留 |
原址翻建 |
110 |
330 |
三层 |
东至:外墙外1米邻公共水沟 西至:距0.5米至新桂路 南至:距2.25m 邻郑元应 北至:距0.45m邻林清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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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宋国发 |
男 |
新度镇东宋村宋厝72号 |
报批人口4人,分别:宋国发(申请人)、宋丽珍(妻子)、宋佳芩(女儿)、宋加宏(儿子) |
现宅基地面积30.3m2,权属证书号:荔集建(96)字421749,现宅基地处置情况:保留 |
原址翻建 |
100 |
300 |
三层 |
东至:杂地1 m 西至:宋金城户2m 南至:村道3m 北至:杂地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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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如有异议纠纷,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新度镇大坂村、善乡村、东宋村或者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9日。
特此公示。
新度镇大坂村联系电话:15205944771
新度镇善乡村联系电话:18850998007
新度镇东宋村联系电话:15160232807
区级农村建房投诉电话:0594-6723331 0594-5021909
莆田市荔城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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