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剧本杀”、“密室逃脱”等经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2〕70号)(见附件1),请你们配合属地相关部门加强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管理,合力推动剧本娱乐经营活动合规经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办理登记,履行备案手续
(一)明确经营范围。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剧本娱乐活动”。
(二)做好活动备案。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剧本娱乐场所备案指南》(见附件2),通过“全国文化技术监管平台”,提交备案材料,备案通过后告下载打印“备案登记证明”,并在显著位置悬挂。
二、坚守底线,规范经营
(三)严格内容管理。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坚持正确导向,使用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剧本脚本,鼓励使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剧本脚本;应当建立内容自审制度,对剧本脚本以及表演、场景、道具、服饰等进行内容自审,确保内容合法。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内的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应当设置适龄提示,标明适龄范围;设置的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应当在显著位置予以提示,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
(五)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要求;应当常态化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提高紧急情况下的组织疏散逃生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切实履行安全提示和告知义务,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安全运营。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不得设在居民楼内、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等地。
(六)强化诚信守法经营。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明码标价、诚实经营,不得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指导会员单位加强内容自审和从业人员培训,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八)加强疫情防控。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参照《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见附件3),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
联系人:小石 电话:0594-2213980
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
2.剧本娱乐活动备案指南
3.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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