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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来源:荔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时间:2023-03-06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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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莆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实施办法》(莆政办〔2013〕61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体现历史与文化多样性的民间习俗、信俗,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二)代表本地区传统工艺和技能的特色、水平,原则上应具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对日常社会生活产生直接作用;

(三)具有世代相传和鲜明莆田地域文化特点和人文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原则上具备三代以上传承谱系、百年以上传承历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对所属领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进行筛选,提出名单,将申报材料报送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二)区直企事业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直接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各镇(街)或区直有关部门向我局提交本部门的申请报告,附推荐项目情况介绍,包括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同时附各保护单位的推荐意见。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审核意见等(具体格式见附件)。区直单位可参照项目申报书格式,提供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三)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申报书等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3份;电子文本光盘(Word格式)2份。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退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做好第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并于55日前完成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申报工作。

(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专家学者的作用,按照申报条件要求,认真组织本领域、本辖区内符合条件、濒危的非遗项目申报,做到不遗漏、不缺失。与本区已经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同类代表性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三)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于202355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荔城区文化馆,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荔城区梅园东路北大北街485弄9号

邮编:351100

联系人:吴琳瑛  张洛岚

电话:2292485  

电子邮箱:1246285218@qq.com

 

附件:荔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荔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36

 

  

 

 

 

荔城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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