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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村省级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农文旅融合业态基础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来源:荔城区人民政府拱辰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5-11-13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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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东阳村民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东阳村省级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农文旅融合业态基础配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东阳村省级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农文旅融合业态基础配套项目 

  2、项目编号:SHC2025029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审后预算价 

(元) 

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元) 

所属行业 

1 

1-1 

东阳村省级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农文旅融合业态基础配套项目 

1(项) 

 

1531333 

1347573  

13000  

建筑业 

  备注:本项目审后预算价为1531333元,下浮率为12%,下浮后的金额为1347573元作为本项目最高限价。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第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第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一)。其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5.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4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特定资格要求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特定资格要求2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同时提供:①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特定资格要求3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须同时提供:①职称证书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内的任意1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企业为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公司,提供依法缴纳社保承诺函(格式自拟),视为已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特定资格要求4 

供应商所投产品有强制3C要求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国家3C强制要求,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3C证书复印件。 

5.特定资格要求5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14)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自本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即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8日(3个工作日)止,为磋商文件公告届满时间。有意参与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内到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未购买磋商文件者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6.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 

  ①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份(含电子文档)。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荔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或样品将被拒绝接受。 

  10、磋商时间和地点:2025年11月2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 

  采 购 人: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东阳村民委员会    

  地    址:莆田市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0 5952 281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国资大厦1702室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52 0593 6865      

  11、购买磋商文件及缴纳相关费用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账  号:8111301011000532481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缴纳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账  号:8111301011000532481 

特别提示 

1、磋商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于开标前汇入以上账户提交,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磋商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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