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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7-05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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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20247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5日-20247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4-2377006

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鞋材生产项目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梅林路1008号 

莆田市森桦鞋业有限公司

长沙成智格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建筑面积2500㎡年产PU鞋底160万双、年喷漆鞋材10万双、喷胶鞋材800万双。

 

(一)污水处理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处理措施:

项目聚氨酯鞋底生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调漆、调胶以及喷喷漆、喷胶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帘柜+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②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远离厂界;

③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机械设备处于正常的运转状态。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边角料及不良品、浇筑废料、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化学品空桶集中收集至危废间后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废渣液、漆渣、废胶水膜、废活性炭集中收集至危废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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