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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8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8-0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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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202487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87日-20248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4-2377006

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医技综合大楼、医养结合楼扩建项目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凤仙北街38号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卫生院

喆枘鑫(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扩建项目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19844.41㎡设计床位369张

(一)污水处理措施: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和生活污水一起先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医疗废水进入项目已有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处理措施:

污水处理站废气集中收集经生物除臭装置净化后通过15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楼医养结合楼-主楼屋面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理布局噪声源,设置为隔声门窗;

②对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食堂泔水、废油脂集中收集后有专业单位收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

EVA颗粒生产项目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凤兴东路238号

莆田市荔城区新华鑫鞋材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福建松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厂房面积500㎡,年产1200吨EVA颗粒

 

(1)污水处理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处理措施:

①密炼、开炼、造粒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投料、密炼粉尘由设备自带的布袋收尘器收集,定期清理,少量无组织排放;

③配料粉尘经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②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远离厂界。

③生产过程保持车间门窗封闭。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活性炭集中收集至危废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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