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基本情况 |
生态损害赔偿 开展情况 |
| 1 | 莆田国林远见鞋材贸易有限公司 | 2021年9月6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对位于荔城经济开发区荔涵大道1768号的莆田国林远见鞋材贸易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二楼工人正在对丝印网板进行清洗,清洗后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通过洗手槽旁的排放口流到一楼的地面进入外环境。经福建省莆田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排放的废水进行采样监测,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1460mg/L,一般废水超过5倍以上30倍以下(化学需氧量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为100mg/L)。 | 生态损害赔偿金额2891.8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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