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委、区政府,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区委、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力指导下,全力推动依法行政、法治机关建设。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集中学习会。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水平;组织召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培训会,邀请法律顾问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及日常执法工作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专题讲解。
2.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利用局LED、公开栏等宣传载体,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报道力度;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莆田学院举办2024年六五环境日活动启动仪式,设立“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宣教展,深入北高镇栏山村、拱辰街道豪浦社区开展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向企业宣传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守法意识。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根据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业务培训会,介绍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容以及流程,提升干部审查能力。按照“谁制定、谁负责”原则,常态化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对规范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的自查工作以及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推广应用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消除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办案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2.提升信访调处化解。2024年我局共受理环境诉求件900件,对接到的环境信访件及时组织环境执法人员依法处理并反馈,处理率100%。
3.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开展自主筛查案件工作,向相关部门收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线索,2024年荔城区完成生态损害赔偿案件5起。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规范行政许可实施标准。2024年,我局对照“五级十五同”清单,共梳理出20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在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等再优化提升,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零自由裁量”的服务目标,并对14个标准化目录检测问题实现动态清零。
2.强化“一个窗口对外”改革成效。进一步提升审批窗口服务,实行“一窗对外、一号办理、一键转办、一链跟踪、一章审批”,提升行政审批窗口管理和服务水平,2024年共现场指导项目审批服务45次,审批环评项目51个、核发排污许可证35本。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因机构改革,我局为莆田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我局无行政处罚权,结合实际工作,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做好执法相关工作。
1.加强日常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24年共完成双随机企业检查131家;执行“1+N”常态化环境执法监管机制,2024年对2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 家废水直排木兰溪企业、240家餐饮业、240家“散乱污”企业、33家医疗机构开展环境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的环境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督查,立案查处2家。督促企业完善自行监测工作。督促新进平台的企业按时进行自行监测方案备案,及时完成自行监测联网,保持联网率在90%以上。
2.强化专项执法。加大环境安全隐患排查。2024年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对101家次企事业单位、18家次医疗废物集中收集企业进行检查,共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55条,督导完成整改55条,19 家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应急标准规范意识,有效提高了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加大违法企业查处力度。深入开展“清水蓝天”“执法大练兵”等专项行动,2024年共作出行政处罚35个,处罚金额共计176.473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2件,移送公安适用行政拘留1件。开展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定期对各镇街的环保网格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实时发布环保网格化工作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和促进环保网格化工作的开展。2024年网格员上报巡查20475次、上报环保事件1281件。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专业法律人才欠缺,目前我局在编在岗人员中法律专业人才较少,疲于应对新形势下的案件审查和法规服务工作,只能依赖法律顾问应对当前局面。二是执法装备和技术手段相对落后,难以满足日益复杂的执法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加强法治意识培育,深入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水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普法活动,结合日常工作,强化对企业的普法工作和环保业务指导,督促民营企业家自觉诚信守法、以信立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二)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推进《莆田市餐饮业油烟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加强环境信访办理。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公平竟争审查,按照“谁制定、谁负责”原则,常态化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持续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
(三)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按照“放管服”改革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管理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全周期、全链条、全要素”环境监管机制,推动企业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要求。积极防范化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持续完善环境信访工作机制,推进重复信访件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升反馈质量。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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