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要点
(一)民生保障工作
1、低保工作
截至2024年12月,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076户6477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96户1138人,农村低保对象2480户5339人,累计发放低保救助资金5056.04万元;全区共有特困供养对象599人,累计发放供养金1479.54万元。共为3697人次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开展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496.6412万元。
2、儿童工作
为辖区内23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保障金107.1048万元,为18名孤儿发放生活保障金9.69万元,为5名孤儿大学生发放助学金1.25万元,办理完成收养登记两件。持续开展“福蕾行动计划”,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提供帮助帮扶,保障儿童权益。
(二)社会治理工作
1、老区建设
下拨2024年第四季度革命“五老”(含遗偶)人员定期生活补助3.27万元,发放革命五老抚恤金1.41万元;继续跟踪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西天尾下垞村陈国柱故居管护项目和闽中第一支队中共支部-莆田党团混合支部成立旧址管护项目工作。中央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西天尾吴江村支路路灯建设工程,已完工通过验收,并已支付到位。并继续做好扶贫监管系统数据的更新工作。持续推进“阳光1+1”牵手行动,培育典型案例,抓好引导工作。
2、社会组织发展
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工作,不断深化便民服务措施,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第四季度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5家。(三)、社会事务工作
1、地名工作
继续深化荔城区“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完成年度县级界线联检工作。第四季度编排办理二维码门牌地址2506条,编排住宅小区3个,非住宅小区1个,完成制作二维码门牌0块。对全区界线、已设置路牌进行检查维护。对接城乡规划进行道路名称核编、反馈。
2、婚姻收养登记工作
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657对,受理离婚申请384对,冷静期届满后办理离婚登记233对,补领结婚证79件,补领离婚证26件;办理涉外及港澳台华侨结婚登记6对。
3、殡葬改革工作
第四季度死亡人数782具,火化率100%,免除普惠性基本殡葬减免服务费共计911080元,城乡困难群众免除普惠性基本殡葬减免服务费共计38174元,做好督导骨灰楼建设进度。
二、财务收支情况
1、2024年10月至12月份财政拨款收入30315822.02元。
2、财政拨款支出:2024年10月至12月份支出30315822.02元。其中(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68046.76
元;(2)抚恤3800元;(3)社会福利4806490元;(4)残疾人事业4956141元;(5)最低生活保障13579701.6元;(6)临时救助886580元;(7)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904288元;(8)其他生活救助232210元;(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8546.32元;(10)优抚对象医疗补助700元(1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58662元(1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27400元;(13)住房改革支出96699元;(14)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27835元;(15)民政管理事务738722.34元,其中:电费481元,办公费55415.36元,电信服务费20899.76,旅差费7806.03元。
责任人:陈鸿霖 联系人:傅云萍 联系电话:2292049
2025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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