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2024年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市审计局项目安排及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共安排12个审计项目,分别为:(1)荔城区北高镇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2)荔城区西天尾镇卫生院医用设备和高值耗材采购使用及医疗收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3)荔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2-2023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4)重点项目推进实施情况跟踪审计;(5)莆田第四中学2023年度合作办学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6)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7)荔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香经济责任审计;(8)荔城区国有资产资源盘活情况专项审计;(9)荔城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李文开经济责任审计;(10)荔城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原局长蔡健恒经济责任审计、(11)原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周金元同志经济责任审计、(12)荔城区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俞建忠经济责任审计。
一、第二季度审计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12月底,我局12个审计项目已全部完成。
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一)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重点对北高镇人民政府、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等2个部门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单位财经法纪意识不断增强,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发现了以下一些问题:(1)预算管理不到位;(2)财务管理不规范;(3)执法检查不规范;(4)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5)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6)资产管理有待加强;(7)内控管理不到位;(8)网络安全及信息化建设不到位。
2.开展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从审计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预算调减缺乏依据。(2)年初预备费预算不足。(3)预算调整动态管理不到位。(4)部分专项债券资金尚未支出。(5)新增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预算执行率低。(6)存量资金支出安排内容未体现。(7)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导致决算收入不完整。(8)部分往年上级专项资金结余结转未支出或清理。(9)个别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10)科技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降低。(11)部分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二)重大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我局已完成对我区的市重点项目推进实施情况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个别项目建设进度滞后。(2)滞留部分上级资金,涉及金额353万元。(3)未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4)投标资质要求不合理。(5)招标设定特定评审条件,涉及金额26万元。(6)工程履约保函管理不够严格。(7)招标文件条款设置不一致。(8)标后管理不到位,违约金63万元未收取。(9)限制投标人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未按要求收取,涉及金额11.54万元。(11)评标工作不严谨。(12)闲置教学班较多。(13)勘察不到位未依约追究责任,涉及金额8万元。(14)已填土方工程量未及时核减。(15)个别安置房项目逾期时间长。
(三)民生审计情况
我局已完成对西天尾镇卫生院医用设备和高值耗材采购使用及医疗收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医用设备采购和使用管理方面,存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医用设备采购合同履约不到位,购入大型医疗设备经济效益极低等问题。(2)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方面,存在药品采购不规范、辅助用药的管理使用亟待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3)医用耗材采购和使用管理方面,存在未建立医院耗材管理小组,检验科未登记收入、使用、损耗流水账等问题。(4)医疗收费合规性与合理性方面,存在出现死亡人员仍在就诊开药、医疗收费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四)合作办学审计
莆田第四中学(含莆田砺青中学)2023年度合作办学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从审计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合作学校财务风险加剧,合作学校贷款本金余额无力偿还。(2)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中标供应商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二是投标人串通投标;三是谈判小组审核把关不严。(3)限定保证金缴纳方式。(4)有3个项目参加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5)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部分房产已拆除,账面未核减。(6)“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学校行政会、校务会研究部分项目采购和工程招投标事项的记录内容只简单记录事项结果,没有体现参会人员讨论和表态记录;二是部分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未见会议研究记录。(7)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慢。8.有3个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
(五)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我区五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均已完成。
1.荔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香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双随机”检查材料不齐全。(2)推动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工作缓慢。(3)鞋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缓慢。(4)规上企业“两化”推进比例不高。(5)产业阶梯培育效果不佳。(6)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7)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决策。(8)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9)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10)专项资金长期沉淀,涉及金额29.42万元。(11)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申报不实。项目均以验收年度而非投运年度的标准奖补83.97万元。(1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申报材料不齐全。(13)初审工作不认真,申报投入金额核减率高。(14)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涉及金额7万元。(15)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0.30万元。(16)采购询价流于形式,涉及金额1.11万元。(17)未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18)未按规定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19)以往发现2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2.荔城区卫健局党组书记、原局长蔡键恒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部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家庭医生部分系统签约信息未据实及时更新。二是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不够严谨,出现死亡人员仍列入正常健康档案管理。三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工作材料,发现2位已死亡的“签约对象”仍纳入家庭医生服务的考核。(2)惠民政策城乡居民“两癌”免费筛查执行存在偏差。一是有6人五年内违规重复参加免费筛查。二是106人公职人员违规享受城乡居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惠民政策。(3)审核把关不严,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计生城镇奖扶金。一是多发放城镇奖扶金1560元。二是11人重复发放奖励金3960元。(4)中医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中医处方占开放门诊处方金额总数的比例偏低。(5)普惠托育补助资金未能充分发挥效益。补助资金未能充分发挥效益。部分补助机构补助协议期三年未满已停止营业。(6)项目支出结余资金10.57万元未上缴。(7)部分卫生院未按要求预拨村级补助资金。(8)往来款48.82万元长期未清理。
3.荔城区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李文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应急救护部分培训工作覆盖面不够。(2)个别事项未及时公开。(3)部分应急救援预案未建立。(4)博爱驿站所用房产被收回,至今未重新选址。(5)物资采购管理不合规。(6)询价未严格把控,个别供应商报价前已注销。(7)收取捐款未及时存入专户,涉及金额0.2万元。(8)捐赠资产管理薄弱。(9)内控制度不健全。(10)未设置和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11)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68万元。(1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新增办公设备1.54万元未列入固定资产。(13)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0.24万元。(14)印刷费报销把关不严,涉及金额1.75万元。(15)项目资金结余3.61万元未上缴。
4.原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周金元同志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园区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不到位。(2)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不够有力。(3)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落实不够到位。(4)未按规定与企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5)部分项目内业资料管理不善。(6)报告编制不严谨。(7)临时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涉及行政处罚金额2.31万元。(8)限制投标人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未按约定及时退还。(9)合同签订要素缺失。(10)工程项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11)未严格按图纸施工,工程量差价为1.33万元。(12)部分工程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养护费每平方米按0.85元计算,未见其测算依据;二是招标文件设定不合理条款。三是绿化养护考核流于形式。(13)议事决策程序不严格。(14)多头设立银行账户,存在廉政风险。一是跨镇区开立银行账户,且新开户未见单位集体决策。二是同一银行多头开户。三是未按规定办理廉政承诺书。(15)大额资金随意调度。(16)部分资产未纳入管理。(17)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18)会计核算不规范,调账依据不足。(19)询价内容不完整。(20)虚假询价。(21)结余结转资金8.1万元未及时清理。(22)监理费应扣未扣0.15万元。(23)履职不认真,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7.17万元。
5.荔城区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俞建忠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存在薄弱环节。(2)相关规划尚未编制。(3)为民办实事项目未按计划推进。(4)督促镇级河长落实“一周一巡河”不到位,部分河长履职不到位,巡河流于形式。(5)水库移民直补对象动态调整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涉及资金0.12万元。(6)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监管不力,涉及资金10.85万元。(7)未经批准擅自抽取地下水,未按规定进行处罚。(8)“清四乱”监督整改落实不到位。(9)项目风险管控不到位。(10)“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策。(11)决策时间倒置,且内容与实际不符。(12)专项资金结余结转大。(1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14)未按要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15)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16)项目标前、标后监管缺位。
(六)专项审计调查
今年开展荔城区国有资产资源盘活情况专项审计,从审计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土地、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2)部分土地、房产未办理入账手续。(3)部分资产未纳入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与实际不符。(4)有7所已建成幼儿园未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5)已完工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6)个别资产存在产权纠纷。(7)国有资产租赁程序不规范,部分土地、房产未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且未公开招租。(8)租金应收未收。(9)合同签订不规范,租金长期未调整。(10)国有资产评估漏项、招标公告不完整。(11)未经有权机关审批出借国有资产。(12)部分拆迁补偿未签订协议、补偿款未到位。(13)部分房产已拆除,账面未核减。(14)部分土地、房产被占用。(15)国有资产运营及管理不善。(16)未经批准提供国有土地为私有企业抵押担保,导致国有资产流失。(17)国有企业改制资产长期无主管部门监管。(18)竞拍后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资产难以接管。(19)部分单位多处房产闲置,未能有效盘活。(20)国有资产监管力量薄弱、意识不强。
二、第四季度财务收支情况
本季度经费收入93.93万元,本季度经费支出91.09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8.11万元;
2、养老、医保、工伤、生育、失业及住房公积金:18.86万元;
3、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7.93万元;
4、工会经费:4.57万元;
5、劳务费:4.54万元;
6、邮电费:0.45万元;
7、办公费:5.30万元;
8、遗属补助:0.54万元;
9、安家费:0.8万元。
负责人:崔剑平 联系人:许白 联系电话:267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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