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职责 | 序号 |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依据 | 负责股室 | 股室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及地点 |
| (一)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价格宏观管理、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等有关举措。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区专项规划编制。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与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承担统筹全区经济发展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区内外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协调推进经济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社会事业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经济社会事业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社会事业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经济社会事业改革。指导我区经济社会事业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四)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含核准、备案,下同)、审核以及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重大建设项目评价的管理和协调。加强中央和省级、市级、区级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统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对规避招标和不按照核准事项进行招标的违法行为实施监督,并受理相关投诉。 (五)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拟订和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综合运输、能源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举措。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七)负责全区招商投资日常工作,制订全区招商选资工作计划,牵头做好投资项目的筛选、推介、对接、落地服务工作。参与全区对外招商项目推介。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目标和举措。参与全区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以及研究提出防范外债风险措施。负责按照管理权限备案审核外商投资项目。积极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 (八)研究提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规划和举措。根据国内外两个市场与我区有关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调整粮食等重要商品区内供求的总量与调入计划。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参与拟订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民政、体育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协调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深入实施生态区战略,研究提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融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工作。指导推进绿色发展,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措施,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十一)监测、预警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价格定价目录。管理国家、省、市、区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落实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价格调控管理。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和调查及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拟订年度区重点项目建议名单。组织编制实施区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并对项目年度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督促、指导区重点项目的建设,协调推动解决区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十三)牵头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跟踪督促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对接落实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和绩效考评。 (十四)牵头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规章、标准体系,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承担国有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相关职责。健全重大项目融资对接长效机制。 (十五)对接开展市际、区际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活动。协调区域、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 (十六)根据国家、省、市和我区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区级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含救灾物资,下同)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七)管理我区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负责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承担区内粮食和物资储备供求变化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十八)拟定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业管理,承担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十九)根据我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总体发展规划,拟订我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监管责任。 (二十)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市场体系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二十二)组织起草并实施我区信息化(包括电子政务和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信息化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十三)具体承担数字经济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监测分析和组织推进相关工作。负责数字经济产业布局,统筹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工作,推动数字经济新兴领域产业发展。推动信息化领域自主可控核心技术发展。推动信息化领域的产学研用结合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推进电子政务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电子政务业务协同工作。统筹推进智慧社会建设。负责电子政务绩效管理工作。 (二十四)统筹推动大数据开发应用。负责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大数据汇聚、管理、开放、应用、安全等标准规范。负责全区公共信息资源整合汇聚和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 (二十五)负责信息化投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信息化相关专项投资计划,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建设。负责信息化项目管理,依法审批区级相关信息化项目。 (二十六)负责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七)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工作,负责协调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之间关系。 (二十八)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1 |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效能建设、绩效管理、综治平安、门户网站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督办协调等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工作、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分解并督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学习教育、计划生育、工资核定、人事统计、职称评定等工作。负责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工作,指导下属单位开展离退休干部工作。贯彻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加强财务管理。负责编制局机关预决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业经费,指导和监督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局和系统党建相关工作。 | 中共荔城区委办公室、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印发《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荔委办发〔2019〕18号) | 办公室 | 刘林双 | 2296791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3:00-6:00(夏令时)
办公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县巷63号荔城区人民政府6号楼 |
| 2 | 统筹全区经济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和我区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相关政策建议及年度计划。负责综合性报告的起草。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衔接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体育、就业和收入分配等专项规划、政策。组织实施提出信息化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组织全区专项规划编制,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统筹规划编制立项。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举措。负责协调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深入实施生态区战略,研究提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融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工作。指导推进绿色发展,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措施,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 中共荔城区委办公室、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印发《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荔委办发〔2019〕18号) | 综合规划股 | 杨希雪 | 2235016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3:00-6:00(夏令时)
办公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县巷63号荔城区人民政府6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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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渔业、气象等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参与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分析交通运输发展情况,提出统筹综合全区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区交通运输总体规划、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统筹交通运输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指导、协调推进全区铁路和民航机场建设。协调交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布局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能源各行业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发展情况,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工业发展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协调本区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区里综合平衡的重大产业布局和重点区域产业发展。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粮食、化肥等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总量平衡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工作。参与研究内外贸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省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推进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及其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统筹科技行业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并实施年度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和产业化示范工程。促进产学研联合,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创意产业发展。研究提出项目成果转化的发展思路。组织征集和推介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的最新项目成果和我区企业的技术需求。组织开展“6·18”日常对接活动,组织推动“6·18”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研究提出项目成果转化的相关扶持政策,推动项目成果落地转化,跟踪项目成果转化实施情况。按照省级关于促进项目成果转化省级及以上预算内投资安排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按照省市级关于农业、林业、渔业、水利、气象、交通运输、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高技术产业、区域经济领域省市级及以上预算内投资安排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综合研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的基本态势、发展趋势,分析研究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长期性问题,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政策建议和战略谋划。参与全区对外招商项目推介,参与组织开展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研究提出我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和政策。统筹和推进平台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组织监测分析数字经济运行情况。负责组织开展数据招商及重大推进活动。负责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负责推进信息消费工作。组织编制信息化(电子政务)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投资计划,负责数字经济相关分工范围内信息化项目管理。统筹推进智慧社会建设和数字荔城建设,协调融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有关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建设应用。推进信息化的标准化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相关工作。推动自主可控核心信息技术发展。统筹推动大数据开发应用和产业发展。组织制定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应用、数据资源相关分工范围内信息化项目管理。组织拟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荐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区域、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 | 中共荔城区委办公室、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印发《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荔委办发〔2019〕18号) | 经济发展股 | 陈荔舒 | 2389892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3:00-6:00(夏令时)
办公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县巷63号荔城区人民政府6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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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负责省、市、区重点项目跟踪管理、协调推进、调度督办、检查通报等工作。负责省、市重点项目筛选上报工作,组织上报省、市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负责区重点项目筛选工作,拟订区重点项目建议名单,组织和编制实施区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负责项目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跟踪重大项目进展,研究分析省、市、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收集汇总、指导协调项目前期工作及建设中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省、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参与交通、能源、市政、农林水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及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等省、市、区重点项目的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开展省、市、区重点项目“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研究拟订我区新型城镇化规划,落实上级有关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举措,指导和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新型城镇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我区特色小镇规划编制,落实上级推进特色小镇有关政策文件。协调推进幸福家园和特色小镇等项目工作。指导全区幸福家园试点建设。负责中央、省、市级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项目单位做好数据填报,开展日常调度。组织开展投资项目网上监测,加强信息跟踪分析。组织开展投资项目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 | 中共荔城区委办公室、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印发《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荔委办发〔2019〕18号) | 重点项目管理股 | 陈丽钦 | 2389892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3:00-6:00(夏令时)
办公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县巷63号荔城区人民政府6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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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负责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工作推进等。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牵头跟踪督促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对接落实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和绩效考评。落实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度、政策,指导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有关制度、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国有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相关职责。健全重大项目融资对接长效机制。 | 中共荔城区委办公室、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印发《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荔委办发〔2019〕18号) | 营商发展股
(信用建设股) |
周剑宇
黄镇 |
2209669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3:00-6:00(夏令时)
办公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县巷63号荔城区人民政府6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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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研究我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相关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牵头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承担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经济社会事业体制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和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 中共荔城区委办公室、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印发《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荔委办发〔2019〕18号) | 体制改革股 | 周剑宇 | 2209669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3:00-6:00(夏令时)
办公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县巷63号荔城区人民政府6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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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区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工作制度,牵头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标事项。作为区发改局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受理承办日常业务。负责投资项目办理过程中的有关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参与起草有关审批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和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协调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和行政许可听证。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牵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对重大项目实施立项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负责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投资项目备案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对向上争取资金项目的评审。 | 中共荔城区委办公室、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印发《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荔委办发〔2019〕18号) | 行政审批股
(政策法规股) |
陈璐璐 | 2209669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3:00-6:00(夏令时)
办公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县巷63号荔城区人民政府6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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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负责起草价格工作规范性文件、综合性文稿。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价格定价目录。负责管理国家、省、市、区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收费报告制度,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组织实施省发改委制定的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工作规程和规范性文件。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规定对列入目录或需监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成本监审、成本信息公开。监测、预警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建立市场价格动态预警机制,及时反映市场价格热点问题,提出预警建议。发布价格监测信息,适时引导市场预期。负责违反价格监测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落实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价格调控管理。开展平价商店建设管理及平价商品销售方案启动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负责对区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机关涉案财物的价格认定,协助税务机关进行计税价格认定。依法对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价格争议进行调解处理。 | 中共荔城区委办公室、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印发《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荔委办发〔2019〕18号) | 价格服务管理股 | 林德义 | 2389892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3:00-6:00(夏令时)
办公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县巷63号荔城区人民政府6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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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负责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区级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含救灾物资,下同)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我区储备粮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储备订单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归口承担粮食相关统计工作。拟订区级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区级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承担全区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统计工作。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政策性粮食储备、应急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及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工作协调及对外联络,指导系统应急工作。依法对区级储备粮和物质储备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轮换计划,以及有关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查粮食收购资格。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上级下达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 中共荔城区委办公室、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印发《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荔委办发〔2019〕18号) | 粮食与物资储备管理股
(粮食与物资储备监督检查股) |
黄思雄 | 2286083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3:00-6:00(夏令时)
办公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县巷63号荔城区人民政府6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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