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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机构职能目录

来源: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04-30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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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序号 具体职责 依据 工作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信访、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 1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信访、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 莆委办发﹝2019﹞17号 陈雅晴 0594-269211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 (10月1日-5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 (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锦塘街20号
组织拟订全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和其他部门综合性规划涉及生态环境内容。牵头研究生态环境领域改革重要问题。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组织编制和发布生态环境统计信息。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的综合协调。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的考核工作。 2 组织拟订全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和其他部门综合性规划涉及生态环境内容。牵头研究生态环境领域改革重要问题。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组织编制和发布生态环境统计信息。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的综合协调。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的考核工作。 莆委办发﹝2019﹞17号 翁常山 0594-237700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 (10月1日-5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 (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锦塘街20号
指导各镇街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指导各镇街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张 娜 0594-2621600
协助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协助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林飞鹏 0594-2680576
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水生态环境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及规范。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重点流域水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监督指导全区主要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县区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 3 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水生态环境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及规范。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重点流域水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监督指导全区主要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县区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 莆委办发﹝2019﹞17号 赵  胜 0594-265112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 (10月1日-5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 (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锦塘街20号
负责全区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和废弃物海洋倾倒对海洋污染损害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国家划定海洋倾倒区。 负责全区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和废弃物海洋倾倒对海洋污染损害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国家划定海洋倾倒区。
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及规范。指导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建立对各镇街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并按规定指导协调区域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相关工作。承担碳排放交易的综合协调。 4 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及规范。指导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建立对各镇街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并按规定指导协调区域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相关工作。承担碳排放交易的综合协调。 莆委办发﹝2019﹞17号 张  娜 0594-26216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 (10月1日-5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 (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锦塘街20号
负责全区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固体废物中的危险废物、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等工作。 负责全区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固体废物中的危险废物、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等工作。
负责全区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及规范。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评估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5 责全区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及规范。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评估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莆委办发﹝2019﹞17号 翁国清 0594-262160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 (10月1日-5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 (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锦塘街20号
拟订并监督实施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及规范,协调开展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承担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生态振兴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资源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拟订并监督实施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及规范,协调开展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承担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生态振兴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资源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有关要求。承担辖区内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审批和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受理、审查和审批工作。 6 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有关要求。承担辖区内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审批和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受理、审查和审批工作。 莆委办发﹝2019﹞17号 翁常山 0594-237700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 (10月1日-5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 (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锦塘街20号
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联系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具体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和跟踪督办等工作。承担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相关工作。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承担机关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组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7 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联系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具体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和跟踪督办等工作。承担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相关工作。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承担机关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组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莆委办发﹝2019﹞17号 林  雪 0594-262160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 (10月1日-5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 (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锦塘街20号
统一管理、指导环境宣传与教育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环境宣传任务;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负责环保系统干部的业务、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方面培训;负责各种环境保护数据的管理、整合、传输及应用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络系统管理与维修保养。 8 统一管理、指导环境宣传与教育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环境宣传任务;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负责环保系统干部的业务、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方面培训;负责各种环境保护数据的管理、整合、传输及应用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络系统管理与维修保养。 莆委办发﹝2019﹞17号 郑  珊 0594-269229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 (10月1日-5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 (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锦塘街20号
陈雅晴 0594-2692117
管理有关生态环境项目、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政府采购等工作。预决算编制,日常财务收支核算、人员经费核算;完成财务相关报表报送等。 9 管理有关生态环境项目、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政府采购等工作。预决算编制,日常财务收支核算、人员经费核算;完成财务相关报表报送等。 莆委办发﹝2019﹞17号 高璐璐 0594-269229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 (10月1日-5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 (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锦塘街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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