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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序号 |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依据 |
负责科室 |
科室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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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受理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依据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区地方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区各镇(街)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组织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招商引资、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六)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组织全区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九)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制定全区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镇(街)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会同市统计局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监督管理统计专项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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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管理全局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保卫、计划生育、职工教育、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本区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报名申请等考务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和工资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下属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精神文明、纪检和监察工作;统一管理由省、市和区拨款统计经费,负责本局财务管理,监督本局国有资产;组织协调召开全区性的重要会议;研究提出国家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办法的实施意见;审核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规划协调全区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的发展; |
1.《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莆田市荔城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荔委编〔2012〕26 号) |
办公室 |
吴群雄 |
8981500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夏令时 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 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点;荔城区政府大院6号楼五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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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国民 经济核算制度 和全区投入产 出调查,核算 全区国内生产 总值,汇编提 供国民经济核 算资料。 |
1.《统计法》(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 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3.《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莆田市荔城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荔委编〔2012〕26 号) |
综合股 |
许慧钦 |
8981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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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统计法规、规章;行使行政执法任务,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统计行政复议及应诉等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主席令第九号,2009年6月27日予以修改) 第六条第一款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但是,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机构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生统计违法行为,由组织实施该项统计调查的调查机构负责查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年4月12日国务院第168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负责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对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莆田市荔城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荔委编〔2012〕26 号) |
法规股 |
吴群雄 |
8981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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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调查制度,承担城乡住户、消价、工业品的价格等调查工作,完成各项调查任务。承担农村住户、农产量、农经、固定资产、水产品等调查,完成省、市统计局,调查队临时交办的各项调查工作。 |
1. 关于同意设置区经济综合调查队的批复(荔委编【2003】5号) 2. 《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莆田市荔城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荔委编〔2012〕26 号) 3. 《关于莆田市荔城区经济综合调查队机构升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荔委编【2011】3号 |
区经济综合调查队 |
周震雷 |
898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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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统计数据的录入处理及上报,计算机的培训辅导、维修、统计数据、信息传递开发运用咨询等工作;建立并管理全 区统计信息化系统、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乡镇(街道、管委会)统计信息化系 统建设。 |
《统计法》(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 第五条 国家加强统计科学研究,健全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的科学性。 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 2.《关于同意区计算站更名为区统计数据管理中心的批复》(荔委编办【2010】51号) |
区统计数据管理中心 |
武双 |
898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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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普查、统计评估;研究解决普查技术问题;结合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应用和统计分析。 |
1.《统计法》(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 第十六条 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 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2.《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 第三条 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3.《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73号) 第三条 农业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4.《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76号) 第三条 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3.《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莆田市荔城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荔委编〔2012〕26 号) 5.《关于区普查中心机构编制等问题的批复》(荔委编办【2010】1号) |
区普查中心 |
898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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