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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荔城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6-09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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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清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46号)、《莆田市自然资源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自然资(2022)16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相关问题做出如下措施:

  1.增加停车供给。我局积极备案公共空间经营性停车场申请,充分利用有限空间,合理规划停车场。准予46个备案号(部分备案号包含2个停车场),共46个停车场取得备案,其中包括新威国际大厦停车场、东岩山2号停车场、荔园路绿岛停车场、滨溪正荣邻舍停车场等备案申请。

  2.深入开展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工作。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现有社会公共停车场进行摸排,大力开展经营性停车场专项整治。按照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要求,在全区深化推进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规范收费等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合理有效优化现有停车场。通过调查,荔城区组织区经营性停车场局际协调小组通过实地督导整治,共整治非经营性停车场26个,805个泊位,占地面积5713.5平方米;取消违规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3个,124个泊位,占地面积402平方米;不占用公共空间的经营性停车场1个,为东圳路立体机械停车场。对符合设立停车场条件的停车场收费单位,引导其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备案,对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违法停车场拆除收费设施。

  领导署名:许国强

  联系人:胡成荣

  联系人电话:13959520531

 

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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