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金豹、林榕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5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荔城区共有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105个,总面积约1100多万平方米,从业人员3000余人。常住人口数20万之多,由66家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服务,各个物业服务企业管辖小区数量不等、等级不同、收费不均(收费标准0.8元~4.8元/㎡),服务水准参差不齐。
一、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积极宣传、解读《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业主对物业管理逐步走向市场化的思想转变,引导业主对自己责、权、利的正确认识,广大业主物业管理消费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不断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组织召开物业管理专题培训,提高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
二、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理念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的宣传。督促物业公司将管理范围及收费标准在小区内进行宣传和公示,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利用小区公告栏对物业管理的知识进行宣传。对一些条件允许的小区,还可以组织业主代表到一些管理较好的小区进行参观,让业主真实感受到小区物业带来的便利,提高他们对小区物业的认同感,从而培养业主自觉、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习惯。二是物业公司要解决自身在收费方面存的各种难题,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从而为小区业主提供更加丰富、更加全面、更加细致的人性化服务;充分利用小区中的公示栏对物管费用的收支情况进行公开,并不断增加账目的透明度,从而让小区的业主能够知道自己所缴纳的费用到底花在了哪里,从而消除内心的疑虑。
三、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
我局建立日常动态检查制度,通过日常巡查、专项巡查、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物业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动态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物业服务中存在的漏洞,督促企业加强管理,整改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严格落实《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量化评分,对物业服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定、物业行业自律规范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行为进行信用扣分,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信息公开、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将物业企业信用情况在物业企业评优评先等各类评定中进行运用,倒逼物业企业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四、积极推进业委会建设
我局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协助各镇街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临时管委会,让小区在业委会或管委会的组织领导下,通过业主大会决定小区的重大事项,实现小区业主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同时,加强对业委会或临时管委会日常履职的监管,引导业主委员会委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有序参加物业管理活动,提升业主委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地位,充分发挥业委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有效监督作用。
五、加强工作协同配合
坚持以物业主管部门行业指导,属地镇街为主体,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小区管理协调联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整合优化规划、公安、消防、住建、市场监督、自然资源等多方力量进行多方联动,形成对小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小区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最后,感谢方金豹、林榕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监督,希望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改正。
领导署名:林峰东
联 系 人:郑元土
联系电话:0594-2290661
荔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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