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琼花、宋海兵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增设乡村道路反光镜的建议(第2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8年4号令)、《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号)以及《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市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荔政综[2018]23号)等上级相关政策依据,农村公路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责任体系,落实各级主体责任。经排查,农村公路上尚未设置反光镜的路段基本上位于乡村道上视线较差的路口,我局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行业指导,由镇(街)按照省道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闽道安办[2020]45号)以及市道安办《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求,全面开展乡村道路上反光镜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尽快组织实施,加强后期维护,为村民安全出行提供保障。
衷心感谢您们对我区交通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请继续关心和支持交通事业。
领导署名:吴家洪
联 系 人:王 锋
联系电话:0594-2631798
莆田市荔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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