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维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第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等,目前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在省、市、县(区)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即“道安办”)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下开展工作,道安办各成员单位结合各部门法定职责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根据省安办《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省道安办《福建省深化乡镇街道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指导意见》等依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我局将持续推进农村公路的路长制实施,加强乡村道专管员队伍建设,会同区道安办各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对属地镇(街)开展行业指导,加大农村道路的建设投入,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管理相结合,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常态管理相结合,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有效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请继续关心和支持交通事业。
领导署名:吴家洪
联 系 人:王 锋
联系电话:0594-2631798
莆田市荔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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