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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荔城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06-05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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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金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私家车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17号)收悉,现将涉及我局第二点建议答复如下: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户均汽车拥有量不断上升,同时也带来停车位不足,乱停车等问题,解决好农村停车问题,对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

    依据《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规程》“应结合村域内主要对外联系道路和村庄入口,合理设置公共停车场(点);农用车、小汽车宜结合宅院分散停放,宅院确无停放条件的,可在宽度满足要求的村内道路两侧适当考虑部分占道停车;有条件的村庄,可结合活动广场、公共绿地等统筹设置公共停车场;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应设置车辆集中停放场”等要求,我区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综合考虑村庄停车需求及村庄实际情况,开展村庄停车场规划与落位。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化村庄规划工作,与时俱进,不断提升村庄规划的实用性。在此,我们真诚地感谢您为我区村庄规划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同时也至诚地期待您为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指导意见,共同为荔城区农村发展提供规划保障。

 

 

领导署名:许国强

人:沈海华

联系电话:0594-2693576

            

                        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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