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关于荔城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5-27 10:31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陈梅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城市环境的建议”(第34号)收悉,感谢您对城市环境的关注及积极的建言献策,现答复如下:

  一、2023年辖区环境总体情况及环境质量提升情况

  2023年荔城区总体环境质量呈现稳定向好态势,木兰溪流域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到100%。涉及我区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东圳水库)和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红山水库)水质优良比例均为100%。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6.6%,6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国家二级标准。PM2.5平均浓度为20μg/m3,PM10平均浓度为38μg/m3,O3平均浓度为136μg/m3,未发生重污染天气。重点建设用地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

  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我区出台了《莆田市荔城区2023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度荔城区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工程行动计划》《荔城区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相关文件,为提升环境质量明确了目标和实现路径。2023年以来,我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工程行动,全方位开展污染防治。一是实施蓝天行动计划深化重点行业VOCs治理,完成12家生产线10条以上、18家生产线5条以上鞋企VOCs治理,提升改造2家制鞋企业重点领域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推进6家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企业完成改造。实施柴油货车清洁化,完成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路检240辆次,入户抽测120辆次。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新增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31辆,累计抽测尾气排放24辆次。印发《关于加强颗粒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加强颗粒物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二是实施碧水行动计划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120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111个,整治率达92.5%。荔城区木兰溪流域6条不达标汇水支流已完成消劣。策划木兰溪支流延寿溪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未发现东圳水库周边畜禽养殖“反弹复养”现象,完成红山水库水源地水质溯源分析。荔城经济开发区完成“污水零直排区”“一园一策”建设方案及自评。三是实施净土行动计划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完成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及28个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备案。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荔城区黄石镇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一期基本完工。荔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已全面启动。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南洋河网黄石蔬菜基地农业面源退水监测选点并开展监测。全面融入“无废城市”建设,已制定我区年度细化方案以及《莆田市荔城区“无废细胞”建设指南》《莆田市荔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并按月调度“无废城市”工作进展情况。持续推动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2023年我区危废产生量3480.20吨,委外处置利用量3481.69吨,处置率100.04%。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我区37家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目前评估发现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完成污染源执法监测,12家13个点位已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联网。完成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调整设置。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清水蓝天”“执法大练兵”等专项行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3件,处罚金额182.449万元。

  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相关部署

  环境污染源来源于工业活动、农业活动、居民生活、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等方面,污染源的治理需要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执法局、住建局、卫健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履职,协同推进。2022年3月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莆田市荔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中明确了工业废气、废水、固废危废医废、交通尾气、生活垃圾、农药化肥、扬尘、噪音等方面污染源的治理措施。工业废气方面,《规划》提出要改善园区废气处置基础设施。从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标准处理、日常运行维护等方面,提高园区废气处理水平,确保废气稳定排放并符合标准。逐步实现天然气管网全覆盖。逐步提高活性炭吸附装置的综合利用率和处理率,鼓励活性炭使用量较大的园区探索活性炭脱附再生中心或离线脱附装置的建设。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推动全区涉VOCs企业从源头替代、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方面全面开展提升改造工作。严格落实VOCs无组织、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等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我省工业企业、工业涂装、印刷行业等相关地方标准,加快重点行业企业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改造,全面推进使用低VOCs 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立低VOCs 含量产品标志制度;重点行业企业加强含VOCs物料全环节、全链条、全方位无组织排放管理,实施全过程密闭化;废料、包装容器应密闭暂存,定期集中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工业废水方面,《规划》提出要规范城市排水管理。对污水排入市政污水收集设施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评估,对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或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的,要限期退出。对超标排放或偷排漏排工业废水的,要督促整改并依法查处。固废危废医废方面,《规划》提出要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深化全流程管控。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并动态更新,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健全危险废弃物及医疗废物管理系统和转移监控系统,实现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危废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建设,确保医疗机构废弃物应分尽分和可追溯。通过规范分类和清晰流程,在各医疗机构内逐步形成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三类废弃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提高医院可回收物资资源回收率。尾气方面,《规划》提出要加大移动车船尾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轻型汽车和城市重型柴油车辆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持续开展老旧车辆淘汰工作,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严格新生产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环保达标监管。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打击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对物流园、公交场站等重点场所和物流货运等重点单位开展柴油车监督抽测。推进油气回收治理,不断提升燃油品质,加强对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环节油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生活垃圾方面,《规划》提出要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体系,实施回收资源化利用和集中处理,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大力培育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主体,统筹“投、建、管、运”一体化运营;创新智慧监管模式,建立“以效付费”机制,健全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智慧化的长效运维机制。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实施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分类试点。严禁垃圾随意焚烧。农药化肥方面,《规划》提出持续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减量化行动。加强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统防统治措施,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力度,引导农户科学合理施肥施药,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加强农业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动,避免大雨暴雨期施肥,大力削减入水、入海总氮。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逐步提升。深入实施绿色施工。扬尘方面,《规划》提出要深入实施绿色施工,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管理,建立房建、市政道路和拆迁施工工地管理清单,落实施工扬尘防治责任,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线性工程进行分段施工,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新技术。规范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及在线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严格工地、线性工程、道路扬尘监管,对在建项目形成日常巡查制度,组织开展扬尘专项检查。建立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台账和“问题台账”销号制度,及时梳理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并实现全程督促、跟踪督办,确保问题能够及时整治到位。动态更新建筑施工工地清单,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强化道路绿化用地扬尘治理。推行城市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全覆盖,严格落实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加快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渣土运输车、环卫车辆实施硬覆盖与全密闭运输;逐步推进全区公路保洁提标。加强堆场扬尘治理。道路货运站场及工业企业、物流企业的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噪音方面,《规划》提出要营造宁静城市环境。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合理划定社区、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与交通干线、工业企业等噪声源的防噪声距离,完善高架路、快速路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加强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固定源噪声管控,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治理方式向精细化转型。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咬定环境质量目标不放松。牢牢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紧盯2024年环境质量目标要求,狠抓落实。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7.8%,PM2.5浓度低于20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低于35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有效控制。“千吨万人”级及以上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100%。东圳湖库水质不低于上年水平。木兰溪市控水质自动站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实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四大工程”行动计划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推进生物质锅炉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行动。推进制鞋、家具制造等行业VOCs治理以及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强化颗粒物监管,加强扬尘污染管控,推进烟花爆竹禁燃。加强水污染治理,实施荔城区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基本完成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整治,推动实施木兰溪支流延寿溪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海洋污染治理,继续推进海漂垃圾综合治理,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密度低于240m2/km。推进入海河流、沟渠“消劣”工作,提升下江头水闸和西利水闸两条入海溪流水质。加快海蛎壳及建筑垃圾治理。加强海水养殖排污口和海水交换口水质检测和日常监管。推动美丽海湾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一期项目实施。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完成2023年省为民办实事25个村庄、绿心“水上巴士”沿线8个村庄、2024年省为民办实事16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强化燕尾沟、厝柄新沟、埭尾沟3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化评估工作,对我区重点产废单位全覆盖评估,督促企业做好危废管理。

  领导署名:邵冠杰

  联 系 人:陈雅晴

  联系电话:13656989207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