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关于荔城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3-28 10:42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林朝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荒地废地有效利用的建议(第7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科学利用农村荒地废地,对于提升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在编制村庄规划的过程中,我局严格依据《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在落实管控底线的前提下,结合现状自然条件基础,优先考虑选择“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作为绿化彩化的重点,不断提高村庄人居环境,同时对于符合停车场设置的边角地,根据村民需求设置停车场,提升土地利用现状。

用地报批方面,农村荒地废地利用需结合现状土地性质,涉及需农用地转用审批,需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转为建设用地后,可按照需求有效利用。

感谢您对乡村发展的关注与建议,我局将持续推动我区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推动荒地废地焕发新生机。同时也至诚地期待您为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指导意见。

 

 

领导署名:许国强

人:郑圣为

联系电话:0594-2693576

            

                        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328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