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后黄景区“点状供地”的建议》(第17号),现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推动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正制定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边界内外管控、局部优化、实施监管等内容。目前文件尚未正式出台,待正式出台后,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政策。
对后黄景区内乡村旅游、研学基地等项目符合规划布局,结合土地性质(是否属于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及规划范围综合办理,涉及需农用地转用审批,需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
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于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或者已完成农转征手续的后黄景区地块,待净地后序时推进土地供应办理手续。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土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指导!
领导署名:许国强
联 系 人:陈朝雄
联系电话:0594-2828809
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