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荣霞、林朝锋、陈妹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的建议的答复(第7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编制村庄规划的过程中,我局依据《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坚持村民主体,依据村民意愿结合村庄自身实际需求,在编制村庄规划的过程中着重挖掘现有宅基地潜力,新建宅基地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合理确定规划期宅基地规模,满足村民合理建房需求。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关心和支持,我局将持续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以村庄规划保障乡村振兴。同时也至诚地期待您为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指导意见。
领导署名:许国强
联 系 人:郑圣为
联系电话:0594-2693576
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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