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建成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242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创业扶持,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鼓励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政策。对申办小微、个体户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着力缓解创业融资难题。对首次在荔创业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本科毕业生发放5000-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借助莆籍大学生联络员、校园双选会面向市外高校毕业生宣传普及,提高政策宣传覆盖面,吸引毕业生和青年人才返乡创业。政策开展以来,共有44名在荔创业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银行共计审批发放贷款740万元。为6名创业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4万元。对成功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按申请类别给予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等。
二、开展优秀创业项目资助,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按照市局统一安排,每年组织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参与省、市项目评选资助、“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等创业项目评选,鼓励大学生返乡创业。2020年至今,超10家企业获评各类创业资助达60万元,2024年已组织10家企业参与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选,正在组织企业申报市级优秀创业项目资质评选。
领导署名:郑德财
联 系 人:陈涵
联系电话:15705901119
莆田市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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