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慧敏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2484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食品安全工作已成为当前民生的一项重中之重工作。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我局结合辖区实际,不断筑牢监管基础,有效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目标任务。
一、严格主体许可准入
我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现场核查,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不予许可。截至目前,辖区有食品主体10855户,其中食品销售单位7092家,餐饮服务单位3668家,食品生产企业5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42家。
二、强化监督执法
一是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紧扣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农贸市场、超市、食杂店等重点场所,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春节、五一、中高考等重点时节,扎实开展“餐桌污染”治理、织纹螺、河豚、野生蘑菇等高风险产品、“掺杂掺假和非法添加”、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行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今年以来共向莆田市市场监管局移送食品案件线索112件。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和安全生产、环保责任提示提醒清单,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发,加大宣导力度。二是采取提前介入、驻点监管、跟踪检查、快速检测等方式,圆满完成中高考、人大政协会议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任务。三是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截止目前,已指导981户食品生产企业依托福建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平台开展可追溯管理,录入信息2667.48万条。
三、加强抽检力度
近年来,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食品监督抽检的技术支撑作用,创新食品安全抽检方式,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 你点我检”活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食品抽检。将日常监督抽检与专项监督抽检相结合,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2024年计划监督抽检750批次,现已完成监督抽检165批次,暂未发现不合格食品。
四、广泛宣传教育
结合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报纸、短信、宣传册等媒介,加强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等方面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注和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鼓励群众投诉举报食品违法行为,对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置,及时反馈,答复群众咨询,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以来,共接收12315、12345平台涉及食品安全投诉举报1072件,已办结1055件。
五、推进示范项目
截止目前,已指导20家学校食堂创建省级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全区各学校食堂建立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工作,做到食材可溯源。全区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已100%建设“明厨亮灶”工程,实现透明厨房。实现后厨粗加工、烹饪、仓储、清洗消毒等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透明化”“可视化”。目前全区学校食堂、大型酒店、中央厨房、集体供餐单位已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信息采集接入智慧监管平台158家。在全市率先建设完成全区18所公办中学快检室。今年指导2家餐饮服务单位申报创建省级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2024年莆田九中获得全市唯一一家全国营养与健康学校。
六、营造共治氛围
一是突出行业引导促自律。充分发挥食品药品行业协会的作用,经常性走访会员单位,了解生产经营动态,推动食品产业规范发展。二是主动融入综治大网格。积极依托综治大网格,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三是加强部门沟通推共治。联合区食安办、农业、商务、教育、自然资源、公安、各镇街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织纹螺等专项检查。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立足职能、加强协调、举一反三,持续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对食品突出隐患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重点领域、重点业态、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监管。二是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活动,普及群众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三是通过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深化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等监管模式,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地期待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黄志雄
联 系 人:许晓清
联系电话:0594-2672255
莆田市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