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花花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259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在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下,在荔城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安排下,镇街正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农村生活污水涉路施工上,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污水管槽开挖前
一是落实涉路审批。施工单位向公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若涉及村道项目,还需属地乡镇出具书面意见。公路主管部门会派专业队伍现场勘验,按照公路等级、路面结构等协商赔偿费用,施工单位缴纳费用后,会同公路主管部门、乡镇签订涉路施工协议。二是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和控制点,进行精确的测量放线,确定管槽的中心线、边线、槽底标高、开挖深度;提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前方施工”、“注意安全”、“当心坑洞”)。
二、污水管槽开挖过程
一是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开挖。通常采用机械开挖为主,人工清底配合的方式;根据土质、深度和支护要求,进行分层开挖;严格控制槽底标高。机械开挖时预留约20-30cm厚土层,由人工清挖至设计标高,避免扰动基底原状土。
二是及时校核标高。保证槽底宽度满足管道安装、接口操作和必要的支撑需求;开挖出的土方及时装车运走,运至弃土场或暂存区,运输车辆需密闭覆盖,防止遗撒。
三是人工清底后,如遇软弱地基、淤泥质土,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如抛石挤淤、松木桩处理基础等。
三、污水管槽回填
严格按照公路主管部门关于原有公路路面技术要求,通过砂垫层回填、管道安装与连接、闭水试验或水压试验、中粗砂管顶回填、土方及级配碎石回填,做好路面恢复等工作。
领导署名:邵冠杰
联系人:翁国清
联系电话:05942621606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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