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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荔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588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荔城区教育局 时间:2025-10-15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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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之川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588号提案已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一、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方面 

  (一) 强化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省市 “双减” 工作部署精神,我区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有效作为,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力度。在区政府领导下,建立荔城区“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 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由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信办、公安分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金融办、消防救援大队、文旅局、科技局、县人行、通管办、银保监分局、以及各镇街分管领导担任,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二)加强师资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制度,在审批设立环节,对师资力量进行全面审核,要求机构提交教师资质证明、教学经历等材料,确保教师具备相应专业资质与教学能力,合格后发放民办教育许可资格证书,从源头把控师资质量。针对目前机构教师队伍参差不齐现象,后续将进一步强化上岗门槛审查,确保从业人员符合教育教学基本要求。 

  二是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建立教师培训机制,不仅涵盖教学技能、专业知识等培训,还重点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同时,加大对在编教师参与培训机构培训或举办培训机构乱象的整顿力度。通过设立举报热线、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涉事教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规范教师队伍建设,营造良好教学环境。建立教学质量评估体系,通过学生学习效果监测、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定期对机构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推动机构优化师资队伍。 

  (三)严格退费管理 

  一是落实预付费监管政策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执行预付费存入专门监管账户制度,监管账户由相关部门协同第三方机构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透明。学员完成课程或按合同申请退费,按流程从监管账户结算退还,避免机构因经营问题拖欠退费。 

  二是落实合同规范与监管检查各机构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与家长的合同文本,细化退费条款,明确退费情形、比例、流程等内容。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定期审计机构监管账户资金使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恶意拖延退费、违规操作机构,依规严厉处罚,维护家长权益。 

  二、校内课后服务机构管理方面 

  (一)拓展优化课程 

  我区持续推进城区 25 所学校课后服务 “2 + N” 模式覆盖 。麟峰小学、梅峰小学、区二实小、新溪小学等学校充分发挥教师特长,依托功能教室、运动场地等资源优势,依据学生兴趣爱好,开展多样社团活动,助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同时,依据市会议纪要精神,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公办小学开办午间课后便利服务,丰富课后服务供给时段与内容,满足学生多元需求。鼓励家长、大学生志愿者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搭建志愿服务平台,明确参与流程与职责。同时,注重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护能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保障学生课后服务期间人身安全。 

  (二)强化师资保障 

  近年来,我局加大教师招聘力度,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根基。鼓励校内教师积极投身课后服务,支持有条件学校聘请校外专家、非遗传人、志愿者等补充师资。如区二实小特邀专业足球、游泳教练参与,构建专兼职结合的优质师资队伍,充实课后服务力量。加强课后服务教师培训与管理,提升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保障教学质量。各学校挖掘教师特长,结合实际打造课后服务特色课堂,科学安排每日参与教师人数与学科配置,优化师资使用,提升课后服务质量与效果。 

  (三)建立反馈机制 

  建立常态化意见收集机制,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定期收集学生、家长、教师对课后服务的反馈。针对意见建议,及时分析整改,优化服务内容与形式,关注学生学习进展、成果及作业完成、成绩提升等情况,保障课后服务质量。 

  下一步,荔城区将持续深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以 “双减” 精神为指引,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协同,切实提升教育服务水平,回应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持续推进荔城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十分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郑金山 

  联 系 人:陈  聪      

  联系电话:2218269     

  荔城区教育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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