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国忠同志任莆田第九中学校长;
龚亦斌同志任莆田第二十四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海涛同志任莆田第八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徐的义同志任莆田第九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弦同志任莆田第九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铭峰同志任莆田第十五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施银辉同志聘任的莆田第九中学校长职务;
朱国忠同志的莆田第二十四中学校长职务;
龚亦斌同志的莆田第八中学副校长职务。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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