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剑宁同志任荔城区财政局副局长;
郑德财同志任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建新同志任荔城区水利局副局长;
许一建同志任荔城区商务局副局长;
陈伟亮同志任荔城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吴玉美同志任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群雄同志任荔城区经济综合调查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林信宁同志任莆田鞋业服装城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剑丹同志任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建山同志任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曾少萍同志的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许瑾同志的荔城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陈剑宁同志的荔城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郑智源同志的荔城区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陈伟亮同志的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职务;
许一建同志的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镇海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李镪同志的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璐佳同志的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吴云林同志的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陈文喜同志的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
宋剑丹同志的荔城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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